回到西頭村已是傍晚,夕陽將山巒與天空染成一片赤紅。
盧聖玲放下面粉和獵槍,抓起桌上半缸子水仰著脖子往嘴裡灌。
忙活一天,愣是一口水沒喝,跟個鐵人似的。
喝飽肚子,扭頭看到小寶站在雞圈旁,眼巴巴地望著裡邊的母雞發呆,身上穿的還是昨天換下來那身髒衣服,腳上也是破洞布鞋。
盧聖玲放下茶缸子走過去。
“小寶,你怎麼不穿媽給你買的新衣服新鞋子?”
小寶低著頭沒做聲。
盧聖玲明顯感覺到這個小小身板對自己的抗拒。
他在生氣?
蹲下身子,她握著小寶瘦小的肩膀。
“告訴媽,怎麼不開心了?”盧聖玲溫聲問他。
小寶哇的一聲哭起來,用滿是凍瘡的手背擋著流淚的眼睛。
“他們說你在外邊找野男人,衣服是拿野男人的錢買的。”
他心裡難受,盧聖玲打他罵他都行,他不怕疼。
就怕別人說他媽不要臉,偷人。
小寶年齡雖小,但好賴話能分辨。
盧聖玲一時不知所措。
這樣的話從一個六歲孩子口中出來,好比拿刀剜她的心。
“小寶,媽沒拿別人的錢,買衣服的錢都是媽憑雙手掙的。”
小寶哭聲止住,一雙哭得發紅的眼睛定定地看著盧聖玲。
“真的?”
盧聖玲向兒子發誓,“真的。”
然而房間內的張懷端可不是一個六歲孩子,僅憑盧聖玲一句話就相信。
他薄唇緊抿,握著書的手漸漸收緊起來,修長的手指,指骨分明。
盧聖玲買回來的東西他都看到了。
衣服、奶粉、米和豬油,這些都是吃錢的貨。
平常那麼懶的人,哪裡弄來的錢買這些?
張懷端篤信了村裡那些流言蜚語,盧聖玲定是用身子換來的。
他嫌髒!
盧聖玲牽著小寶的手走進來,看到張懷端冷硬的臉映在夕陽的餘暉下,好看卻不真實。
上一世,她知道張懷端五官無可挑剔,但是嫌棄他粗俗,面板黑,又不解風情。不像楊顯明斯文白淨,會寫情詩,又會畫畫。
可現在看來,感覺完全是相反的。
張懷端身高腿長,體魄健碩,簡直就是後來電視劇裡演的霸道總裁款。
哪怕是生氣時拒人千里之外的樣子,也會讓人生起一種飛蛾撲火的衝動。
“給,我自己掙的。”
盧聖玲笑臉盈盈地把口袋裡的錢拿給他。
以為張懷端看到她掙的錢,會高興,會對她另眼相看。
她勤快,聰明,能自己掙錢,完全有信心養活一家子。
他可以安心養傷,高枕無憂。
哪知,張懷端冷漠地推開她遞錢的手,轉臉看向小寶。
“小寶,你去外邊玩。”
盧聖玲心裡咯噔一下,支開小寶是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