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你去試試就知道了。”張森將本子放在屋裡桌子上,隨即找了個椅子坐下:“小偷小摸真不是人乾的活。”
“習慣就好了。”於大章順嘴回了一句。
這什麼話?
張森瞪了他一眼。
此時於大章的注意力全在那個本子上。
他從隨身的包裡拿出案件資料,平鋪在桌上,先找到那兩個失聯警員的身份資訊。
將兩人的身份證號碼後六位記住後,他開始在本子上挨個核對。
最後一頁沒有,繼續往前翻。
兩頁、三頁……
在往前翻到第四頁的時候,他終於找到那兩名警員的登記資訊。
“還挺詳細。”於大章自語了一句,然後指給張森看。
兩人的登記資訊緊挨著,本子的上方還標註了日期。
“四天前!”張森很快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
“今天是他們失聯的第三天,算起來,他們是住在這家民宿後的第二天失聯的。”
“那他們之前用了一個多星期的時間,才調查到這裡?”
在張森看來,時間拖的有點久了。
畢竟他和於大章兩人到這裡只用了兩個小時。
你是在質疑支隊刑警的辦案能力?於大章看了他一眼,眼神中透著不滿:
“那起拐賣案已經過去十六年,能找到新線索就已經很難得了。”
“我們能這麼快來到這,完全是按照他們的路線來走的。”
“如果咱們從頭查起,很可能連新線索也找不到。”
這是於大章第二次發現張森有些急躁了。
就好像他在擔心什麼一樣。
就算最後人和槍找不到,責任也落不到他張森頭上。
於大章實在不理解他此刻的心態。
難道是立功心切?不排除這個可能……於大章雖然不贊同,但也理解。
人之常情嘛。
“走吧。”
他站起身,看了一眼欲言又止的張森,然後將桌上資料重新放回隨身的包裡。
“走?”張森疑惑地問道:
“這麼晚了,去哪?”
“下一站,我根本就沒想過在這過夜。”於大章一邊說,一邊拿起桌上的記錄本。
將寫著自己和張森身份資訊的那頁紙扯了下來,揉成一團後塞進了褲兜。
接著又一點一點將紙茬清理掉,直到完全看不出來任何痕跡。
做完這一切後,於大章將本子遞給張森:
“一會兒出去的時候,哪裡拿的就放回哪裡。”
“好。”張森答應了一聲,接過本子。
又檢查了一遍屋裡,確定沒有遺漏後,兩人輕手輕腳地離開房間。
路過門口時,張森將本子開啟到有登記資訊的頁面,然後輕輕放在了櫃檯上。
又看了一眼在櫃檯裡面睡覺的老闆,確定他不會醒來之後,兩人悄然無息地走出了農家院。
來到車上,張森長出了一口氣,隨即問道:“還是往東南方向開?”
“對。”於大章拿出手機,點開電子地圖:
“再開半個小時,然後咱們找個能停車的地方,後半夜就在車裡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