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014:我,刑偵之王

第105章 器官都在,一樣沒少

按照以往的經驗,他們認為會一直順利下去,沒人會發現他們的罪行。2,有恃無恐。

有所依仗才會無所畏懼,毫無顧忌。

要說一家民營三甲醫院沒背景,那是不可能的事。

光靠有錢是建不起一家這麼大規模的民營私立醫院的。

既然時間越往後案子出現的頻率越高,那就從最近的開始看起。

於大章平穩了一下情緒,然後將最上面檔案袋裡的資料拿出。

快速翻閱後,他拿起筆在本子上記錄。

2014年6月28日,院方報案,一名五歲男孩被遺棄在兒科病房。

繼續下一份檔案。

2014年6月7日,院方報案,一名七歲女孩被遺棄在兒科病房。

光是上個月就有兩個孩子被遺棄……於大章預感到不妙。

他已經開始為這些被遺棄的孩子們擔憂了。

發生的頻率過高,而且還都是兒科,明眼人一看就有問題,更何況於大章這樣的刑警。

繼續翻閱。

2014年5月9日,院方報案……

又是一起遺棄案。

拿起第四份檔案時,於大章的手都有點抖了。

肯定會有人好奇,為什麼沒有別的案子?比如,醫療糾紛。

因為於大章調來的都是刑事案件。

醫療糾紛絕大多數被定性為民事糾紛,不屬於刑案範疇。

這麼說吧,就算醫院裡發生打架鬥毆,只要沒導致輕傷以上的傷害,都不算刑案。

那算什麼?治安案件唄。

派出所民警就能處理。

那種案件的記錄,在刑警隊也查不到,歸屬派出所儲存管理。

說句有點狂的話,不是刑案都上不了於大章的辦公桌。

於大章開啟第四份檔案,再次翻閱起來。

還好,這次終於不是遺棄案了。

可上面的內容更讓他感到意外。

2014年4月26日,患者家屬報案,懷疑已經死亡的孩子被人動了手腳。

器官被摘走了?

於大章立刻冒出了這個想法。

四肢和五官不可能缺,那太明顯了。

如果被動手腳,肯定是在身體內部。

不對。

如果發現孩子器官少了,這可是惡性案件,醫院早就完蛋了。

也不會有後來的遺棄案。

毫無疑問,這個案子的性質肯定是刑事案件了。

疑似人為造成的非正常死亡,妥妥的刑案。

繼續往下看去,接下來是刑偵人員的調查報告。

家屬在孩子剛死亡不久發現了異常,當時就打了報警電話。

警員趕到後,對孩子屍體進行了表面檢查。

沒發現刀口之類的傷痕,更沒有其他明顯致命的外傷。

最後在家屬的堅持下,將屍體送去了法醫鑑定中心進行解剖。

結果孩子的器官都在,一樣沒少,視網膜也完好無損。

因為沒有找到證據,這件案子就這樣不了了之,孩子遺體也進行了火化。

處理這件案子的警員認為是家屬悲傷過度,才會誤以為孩子被人動了手腳。

看到最後,於大章有點發懵。

就算是悲傷過度導致的誤判,那也得說明一下為什麼覺得孩子有異常吧。

理由呢?缺了一個環節啊!

就像是一個女人報案說:我覺得有人對我耍流氓。

你光覺得不行啊,你得說出對方的具體行為才行。

他是貼你了,還是蹭你了,還是拉你手了。

總得給出個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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