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初入書院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
不論你是什麼身份,不論你是什麼背景,只要進入了青州書院,就要按照青州書院的規矩來。
新一屆的學子入書院的前幾天是不講課的,主要的任務就是學習青州書院的規矩。
“青州書院規定:一,書院之內,不許罵人,不許打架鬥毆,若有違反者,輕者罰黃金十兩,重者罰黃金一百兩,情形嚴重者,由護院軍擊殺。
二,不可以將書童,跟班,下人,護衛等閒雜人員帶入書院之中,若有違反者,輕者罰黃金十兩,重者罰黃金一百兩,情形嚴重者,由護院軍擊殺。
三,學子們每學習三個月後,可回家休息一個月。若選擇繼續在書院裡學習,則需要額外交錢,不貴!一天十兩黃金而已。
四,學子們必須每天寄宿在書院之內。感覺飯不好吃的話,可以出去買,也可以讓家裡人來送,費用自理!
五,學子們可與外界通訊,若平日裡有事情的話,可以找自己的主責教習請假外出,此時,對於學子的安全,書院是不負任何責任的。學子們每七天可休息一天,休息這天,是可出書院的,但必須要和主責教習打招呼,經主責教習批准之後,方可出書院。若有情況,也可僱傭一部分護院軍出門護送,但費用自理!
六,......”
李清等三十名新入書院的學子學習了青州書院的規矩之後,感觸頗深。
除了能感受到青州書院對自己深深地愛護之意—圈在書院裡之外,剩下的,則就是一個疑問了:“這書院,是不是很缺錢啊?你看看,有一條不談錢的規矩嗎?”
這三十名學子之中,有幾名是青州城本地家族的。
他們對於此疑問,解釋道:“青州書院,真的很缺錢!特別缺的那種。”
為何?
青州書院,每年大概會收六十名學子。每名學子只能學習三年,然後就畢業了。
這樣的情況之下,青州書院裡大概會有一百八十名學子。
這一百八十名學子,共分成了十二個班,每屆甲乙兩班,各十五人。每班由兩名主責教習和數十名輔助教習共同管理。
同時,書院之中還有各種各樣的雜工。做飯的,修房子的、打掃衛生的......
這些教習和雜工的俸祿,都需要書院出。與此同時,每屆優秀學子的獎勵,增加藏書的費用......也都需要書院出。
一件事情還好說,但一個書院有這麼多的事情,朝廷的那點撥款就有點捉襟見肘了。
是而,書院只能選擇開源、節流。想法子,多掙錢!
有不解的學子問道:“既然沒錢,要那麼多的雜工,教習幹什麼啊?光留下有用的教習不就行了。”
對此,青州城本地的學子白了白眼,繼續說道:“我們和教習,都是有文化在身的讀書人。有些事情,怎麼能親自動手幹呢?”
聽到這裡,李清算是明白了。
合著就是死要面子多受罪,寧可想辦法多掙錢,也不動手幹某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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