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的南方大廈百貨商店,曹健聽完售貨員將十七寸的電視價格介紹了一番,最後選了一臺熊貓牌彩電,價格一千五百八。
這個價格,他還是能負擔的起的。
開票付錢後,商場去倉庫拿貨,曹健帶著楊玉瑩到處溜達。
“你老師知道你陪我出來逛街嗎?”
“不知道,我不敢說。”
楊玉瑩搖搖頭,隨即道:“他這兩天打算寫一首,到時候去新時代面試的時候能用上。”
“你很怕他?”
“有點,我小時候在少年宮的時候,吳老師就教我唱歌,我一直挺怕他。”
“挺好的。”
現在的學生,沒有不怕老師的。
因為老師真的敢打學生,曹健自己小時候調皮,就沒少捱過打。
不像三十多年後,說句重話都不行。
世風日下啊。
說話間,兩人轉到服裝區,羊城的服裝,要比西北新潮不少。
曹健幫楊玉瑩還挑了一件米黃色的薄毛衣。
雖然再次被誤認為是未婚小夫妻,這次楊玉瑩竟然坦然接受了誤會。
手都拉了,在她看來曹健已經算是自己處的物件,送自己衣服,好像沒什麼不正常。
曹健看中了一副墨鏡,最後還是女孩付的錢。
“這就算泡到手了,有點快啊。”
將墨鏡戴上,曹健眼裡都是得意。
可這時,女孩卻發出一個靈魂拷問:“你以前是不是經常拉女孩的手?”
“.”
曹健頭上出現幾道黑線,原來不管什麼年代,妹子問的問題,都是一樣的。
他忙指著頭頂的電棒燈發誓:“沒有,絕對沒有!你是第一個(才怪),我主要怕這裡人多,把你丟了。”
說著還輕輕撫摸女孩都手。
楊玉瑩的手很精緻,肉肉的握在手心很舒服。
楊玉瑩已經習慣被佔便宜,嗔道:“我一個大活人,怎麼會丟?”
“你這麼漂亮,緊緊抓在手裡才放心。”
“油嘴滑舌!”
……
逛了一個小時,兩人就提了電視,在門口叫了一輛人力三輪車,將電視送回去。
曹健本來想讓楊玉瑩坐三輪,但這個丫頭非要坐腳踏車。
上車後,沒等曹健開口,就主動環住了他的腰。
半路上,甚至將身體靠在了曹健的背上。
可惜,半道上,楊玉瑩還是先回住的地方,說太晚回去,老師會不高興。
這個樣子,像極了談戀愛生怕父母知道的女孩。
來日方長,曹健也不急。
明天就要去新時代影音面試,曹健也要回去準備一下,就先將楊玉瑩送回住的地方。
並約定明天早上去面試的時間。
回到家,曹偉在家裡看電視,見堂哥回來,就抱怨道:“你一大早幹嘛去了?我起來就看不到你人。”
“別廢話,過來幫忙!”
曹健將門開啟,將大紙箱抬了進來。
“彩電?”
曹偉看到新電視,立即歡呼,覺得那個小的十四寸黑白立即不香了。
原來堂哥是去買電視了。
看來唱歌還真賺錢。
給送貨師傅付了錢,兩人一邊安裝電視,一邊閒聊:“哥,我工作沒了,怎麼辦?”
“換一家就是了,多認識一些人。”
曹健將電視線接好,笑道:“如果不出意外,明年讓你當老闆。”
“當老闆?”
曹偉不敢相信,自己剛過十八歲,就能當老闆?
堂哥是打算讓我當什麼老闆?
開飯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