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就是元宵節,公司放假。
曹健領著楊玉瑩逛街,買點元宵,順便看了看房子。
現在住的地方是租的,以後自己去香港,曹偉可以繼續住,楊玉瑩自然要搬到別的地方。
再說,楊玉瑩的媽媽來了,母女住一起也方便。
反正羊城的房子對曹健來說,也不算貴。
要是李紅濤那邊能幫忙省點錢,就夠買多賣幾十平房子了。
而這幾十平,在十幾年以後,就能再換一套房子都說不定。
對於買房子這件事,楊玉瑩自然高興。
男朋友為將來考慮,說明他已經在考慮結婚的事情了。
過了元宵節,曹健和楊玉瑩終於回到新時代影音。
剛進門,門衛師傅把兩封信交給曹健。
楊玉瑩瞧了一眼信封,隨口問道:“誰的信?”
“高中同學的。”
看到兩封信都是閆呢的,曹健隨口應付一句,生怕女孩起疑。
好在楊玉瑩沒多問,就去準備第二張專輯去了。
曹健來到自己的小辦公室,發現一封是明信片,一封是普通的信。
信中閆呢已經知道曹健成了歌星,為老鄉感到高興,還說文工團的戰友都很喜歡曹健的歌,希望能給點簽名。
同時還說,如果能有那個叫楊玉瑩的簽名最好。
“閆呢不會看出來我和楊玉瑩的關係?”
曹健和閆呢已經透過好幾次信,雖然沒說什麼,其實言語中,有些小曖昧。
他擔心對方知道自己有女朋友,會不會傷心?“該不該給她說清楚,還是先瞞著?”
作為成年人,曹健的內心深處,其實是有“全都要”的想法。
畢竟“風韻猶存”的閆呢都那麼迷人,何況是嫩嫩的她?正糾結,老闆秘書找了過來,說老闆叫他去辦公室。
這個年,老闆李鏘過的非常舒心。
曹健的專輯火了,楊玉瑩也不差,《輕輕的告訴你》這張專輯在過年期間銷量超過兩百萬張。
雖然港臺那邊銷量一般,但新時代還是賺麻了。
曹建敲開辦公室門,發現李鏘果然紅光滿面
“小曹,年都過完了,小楊明天要去電視臺正式錄製《我不想說》,今年我們還給準備她他聯絡一些商演。”
李鏘說完對楊玉瑩的宣傳計劃,然後瞧著曹健,笑道:“你和公司正式簽約的事情,考慮的怎麼樣?”
曹健沒有馬上回答,而是先把從老家帶來的菸酒放在桌子上。
“小曹,這麼客氣,還給我帶東西了。”
這些東西,李鏘未必買不起這些,但還是覺得這個青年挺懂得人情世故的,笑著收下。
見老闆將菸酒放進桌子下面,曹健才道:“李總,我想買套房,再投資點生意,有點缺錢,把剩下的分成幫我結一下。”
他已經和寶麗金談好了,定金都收了,自然不能新時代簽約。
既然要走,先把錢拿到手是關鍵。
沒等李鏘說話,他繼續道:“至於簽約,我還在考慮,我其實想在羊城做生意,就算不簽約,合作還是可以繼續的。”
“這樣啊。”
曹健這話,讓李鏘沉吟起來。
《瀟灑走一回》的專輯,現在已經賣了兩百八十多萬張。
當時雙方談好的,專輯銷量超過兩百萬張,要按照30%的分成,那就是六百八十多萬。
之前已經給了兩百五十萬,剩下四百多萬還壓在新時代。
今年公司有錢,也不是付不起,主要他還想用這個錢,拿捏一下曹健。
這就像搞工程,總要壓一些款。
這種操作,在華夏很正常,尤其是九十年代。
合同,有時候只是一張紙。
不過,曹健的才華,已經在第一張專輯中體現了。
而且楊玉瑩的第二張專輯《風中有朵雨做的雲》馬上要開始製作。要是不給錢,這小子把主打歌不給公司用,那損失肯定要比四百多萬還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