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開業,銷售額能在十五萬左右,曹健就已經覺得很不錯了。這要賣出去一千件衣服才行。
沒想竟然超過二十萬?主要,一件裙子的成本只有二十多塊,算上房租、店員提成等,也有一半多的利潤。
真要買二十多萬,那今天的利潤,就超過十萬了。
這可是91年啊,看來今天的幾首歌,沒白唱!怪不得大家都還沒走,感情是在數錢呢。
當然,現在店裡沒有電腦,要統計店員的提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只是明天一早,要讓工廠趕緊再製作一批,不然真不夠賣。
“走!去宵夜!明天繼續努力!”
曹健開啟抽屜,看著一迭迭人民幣,又看了楊媽媽一眼,對大家宣佈道。
“老闆人真好!”
有宵夜吃,女店員們當然開心,立即開始收拾東西,準備大吃一頓。
楊媽媽卻皺了皺眉,猶豫一下道:“你們年輕人去,我就不去了。”
楊玉瑩馬上反應過來,估計男朋友是故意這麼說。
吃完宵夜,天晚了,也就不用回家了。
但母親不去,總要表示一下,假裝一臉遺憾:“媽,你不去?”
“不去了,你們吃完早點回來。”
楊媽媽說完,收拾東西準備回去。
她看了一眼曹健,懷疑女兒的男朋友很可能是故意的。
曹健當然是故意的。
自己提出吃宵夜,他斷定楊媽媽不會去。
吃完就很晚了,剛好把楊玉瑩帶回家,抱抱睡。
自己四月底自己就要香港了,一日夫妻百日恩,因此,恩越多越好。
反正現在沒手機,也沒辦法催。
手機啊,真是一個讓人又愛又恨的東西。
告別楊媽媽,一行年輕人,前往吃宵夜的地方。
“親愛的,你好狡猾?”
“怎麼說?”
“故意用吃宵夜,想讓我跟你回家?”
“你不想?”
“想”
……
吃完宵夜,楊玉瑩就被曹健偷偷帶回家。
剛進門,看起來小巧的甜妹,一下就將曹健撲倒在床上,吐氣如蘭的對著曹健的臉。
曹健瞧著那一臉嬌羞,吹彈可破的俏臉如同喝醉酒,如何能忍?先來百日恩,不行就兩,三百也行.第二天一早,週日,不用去新世紀上班,曹健把楊玉瑩送去服裝店。
同時用公用電話,給服裝廠通知一聲,加緊趕製兩千件衣服。
安排完,他才和曹偉、李紅濤幾個人,來到要轉讓的歌舞廳。
今天,房東也在。
經過一早上的談判,房東最後以六百五十萬的價格,同意將這棟樓以及地皮,賣給曹健這位大明星。
要搞,就搞大的!只是,這個交易手續還需要時間,最少需要一個月才能辦完所有手續。
不過,合同簽了,這個地方基本就屬於曹健了。
拿著合同,他看著已經屬於自己的地方,對曹偉道:“老三,你以後就是這裡的老闆了,走,先喝酒慶祝,再去買大哥大!”
91年的大哥大要一萬多一臺,而且還很笨重。
可就是這個大傢伙,卻是有錢人才能有的象徵。
下午,李紅濤看著嶄新的大哥大,有點感動。
他在之前的歌舞廳幹了三年,為老闆辛苦付出,到頭來,只混了一個bb機,還是自己買的。
這次,還沒怎麼樣呢,曹老闆就給自己買了一臺大哥大。
不管是出手打架那股狠勁,還是如今曹健的名望,看來跟著這個老闆混,總不會差而曹健此時想的是,買下這棟樓,算上ktv裝修,自己離開羊城前,竟又沒錢了。
看來,得趕緊去香港,把剩下的簽約費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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