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記得,王霏第一個丈夫是竇韋,但其實之前還有一個男朋友,和竇韋是一個樂隊的,是一名鍵盤手。他擔心去了美國,萬一被竇韋的搖滾樂隊給吸引了,自己豈不是白忙活。
要的就是快刀斬亂麻。
希望三天時間,能做到“抱團取暖”。
他“咕嘟咕嘟”兩口將咖啡喝完:“要不一起走走,我聽聽你唱歌。”
王霏猶豫幾秒,也起身和曹健一起離開。
夏日的維多利亞港,燈火通明,霓虹閃爍,和內地景色完全不同。
羊城還沒有小蠻腰,華夏此時唯一能和維多利亞港媲美的,只有魔都外灘。
不過,九十年代的外灘,和香港相比,還是有很大的差距。
微風輕撫著王霏的短髮,吹在身上非常舒服。
曹健和這個未來天后並肩而行,就像是年輕的情侶散步一般。
王霏已經輕聲清唱了一首歌,是她之前專輯《王婧雯》中的一首主打歌,說不上好聽,也不算差。
曹健聽完,沒有評論,問道:“王霏,你聽過中島美雪的《口紅》嗎?”
“口紅?”
王霏還真聽過:“不知道。”
“我不會唱日語,我隨便哼一下你聽聽,說不定能改編一下。”
曹健說著,便輕聲哼道:“情難自禁,我卻其實屬於,極度容易受傷的女人,不要不要不要驟來驟去,請珍惜我的心,如明白我,繼續情願熱戀,這個容易受傷的女人,不要等這一刻請熱吻”
只哼了這麼一小段,王霏就感覺這首歌真的不錯。
更沒想到曹健這麼一會,就能連粵語歌詞都能哼出來。
歌詞中還有“熱吻”這個詞,讓她有點心跳。
中島美雪幫不少港臺歌手寫過歌,名聲不小,如果這首歌自己翻唱的話.見識到曹健的厲害,不過這首歌畢竟只是翻唱,她笑道:“這首歌是不錯,可惜不是你寫的。”
“哦?”
曹健轉過頭,盯著王霏:“我們瞭解還不夠深入啊,我只是腦中出現這個旋律,覺得適合你,但要變成譜子,總需要時間。”
其實,剛才想起中島美雪,曹健已經想到了一首王霏的另一首很不錯的歌曲《人間》。
不過,想要拿出來,總要有點好處才行。
再說了,他也發現王霏並不牴觸自己,“報團取暖”的機會,還是很大的。
王霏不知道曹健想要怎麼深入瞭解,說道:“還有三天時間,你慢慢了解,不行等我從米國回來。”
“三天時間夠了。”
曹健心裡一笑,這大妞還不知道我的意思。
王霏見這個男人如此有信心,其實也如何能在三天內寫出一首適合自己的歌。
瞧了曹健那張帥氣的臉頰,想起他今晚在音樂會上的表現,故意看了一眼手錶:“都快十一點了,不如回去吧。”
“那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曹健只是試探,如果這丫頭不讓自己送,那估計只能等王霏從米國回來,才有機會。
“回去?”
王霏卻道:“你不請我去你家研究音樂嗎?”
自己是父親一起來香港的,和父親感情本來就不好。
既然碰到喜歡的男生,她也想追自己,那就給他機會唄。
愛情,要的就是轟轟烈烈!“去我家?”
聽到這話,曹健感覺自己還是保守了。
看來人家女孩子比自己還要大膽,怪不得能倒追竇韋。
既然你要去,那就去!誰怕誰!——今天四更,晚點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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