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怡愣了愣,隨即明白林風意思:“能吃,但很難殺。”
“它們是這片廢土上,最為小心謹慎的食腐動物……”
“尾隨目標,只有確認獵物徹底死亡,沒有危險,才會緩緩靠近,而且附近一兩百米內,稍有風吹草動,便會立即飛走。”
“這個距離荒民的弓箭,殺傷力不夠,擁有步槍的專業獵荒隊,又瞧不上食死鷲身上的幾兩爛肉。”
“因為步槍子彈比它們更貴。”
說到這,丁怡低嘆口氣:“別想了,你手裡的槍除非貼臉,不然連燒火棍都不如。等等我去找找,有沒有蜥蜴或甲蟲、螞蟻。”
林風深吸口氣,聞著右腿散發出陣陣腐臭味,搖搖頭:
“它們是唯一能看到的大型獵物。”
“還有多久繼續出發?”
丁怡已經開始翻找石塊,從腰間抽出一柄十公分長匕首小刀,手腳麻利:“我們走了近八小時,走完二十公里,現在還有十六小時,不過陳隊長需要休息八小時,剩餘八小時,採集食物。”
“這就是廢土大部分荒民的一天,除非你有足夠實力和物資,趕上大部隊尾巴,花費大價錢,坐上一輛汽車旅館,美美的睡一覺。”
“趕路時休息,時間就會充裕起來。”
“聽說進化者的高階房車內,還配備有專門電風扇,以及空調……”
說著,丁怡舔了舔裂紋極深的白唇,一個多月,她已經忘記冷氣的觸感:
“能喝到空調排出的冷凝水!”
林風腦中浮現出,記憶裡的空調房,在四十多度高溫炙烤下,尤為懷念:“所以…這裡還是地球?”
丁怡點點頭,又搖搖頭:“是地球,但不是以前的了。我們記憶在休眠中遺失很大部分,只有不斷進化,才能回想起過去。”
“隊長已經醒來五年多,走了快有四萬公里,赤道也就四萬公里出頭,附近便是她的甦醒點,所以最近一直在救人。”
林風兩眼微眯,瞭解隊長實力強勁:“她在尋找以前親人?”
丁怡看了眼林風,用小刀挖出巖縫裡一截不知名草根:
“沒錯。你長得細皮嫩肉,模樣也帥,以前肯定非富即貴,等你恢復記憶,可以幫忙回憶下。”
林風舔了舔裂唇,關於過去他只記得些模糊片段。
不過這些都不重要,眼下最重要的是想盡辦法搞到肉,先活下去!
隨即林風艱難抬頭起身,將自己右腿的裹布扯開,露出裡面被腐臭膿汁侵染的一團草根。
忍著巨痛,手抖扒下它們,使得十幾公分發黑的模糊創口,暴露空氣中。
“沒有認識的消炎草,試試這個。”
丁怡輕嘗手裡不知名草根,確認舌尖傳來酸澀和麻痺感後,走向板車。
林風搖搖頭,他是身體虛弱,用再多草藥都沒用。
將草根上的腐臭膿汁,塗抹雙手後,朝著面前疑惑不解的女人道:
“就這樣,把我埋了……”
丁怡愣了愣,旋即有些慍怒:“不想活了?這麼早放棄想死的,你是頭一個!白瞎了隊長的好意,早知道就該聽齊山的,乘早把你賣了!”
林風笑了笑,等膿汁塗滿臉頰,緩緩抬起左輪,對準遠在天邊的黑點:
“我快撐不住了,吃不到肉,也是慢性死亡,倒不如最後拼一把。”
“把我埋在那片顯眼的焦土,蓋上一層黃沙,剩下的…我來。”
丁怡呆愣住,這才意識到,林風是想裝死屍,誘騙食死鷲降落靠近,再反殺。
看著眼前男人蒼白臉頰,堅定眼神,丁怡生出一種異樣感覺,甚至忽略他身上散發的濃郁腐臭。
於是收起草根,推動板車:“以身為餌,向死…而生麼……”
“我有點好奇了,你以前究竟是個什麼人物……這適應的速度,也太快了。”
林風躺在板車上,握緊左輪:
“我…只是想活著……”
…………
十多分鐘後,林風被“遺棄”在臨時營地兩百米外,一片空曠的荒蕪焦土上。
腐爛氣息隨著右腿創口面,隨著熱浪飄散在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