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金光鏡
而且,價格上他們也能接受,他們倒是想要人手一件仙寶,可是,也得買得起不是?他們還想要飛機、大炮呢,但用手去指啊?最後,還不是要看經濟實力?
最後,丁山他們在野市的符籙店買了三張輕身符和四張金剛符,輕身符的效果自不用說了。金剛符則是能夠增強修仙者的力量,尤其是對於戰神系修仙者而言,簡直就是絕配。
所以,縱使符籙的價格也不便宜,但是,丁山他們還是咬牙一人配了一張輕身符和金剛符,因為,這將是他們安全離開野市的最大保障。
雖然還有其他的東西也能夠提升他們的實力,但是,都沒有輕身符和金剛符來得物美價廉,兩種符籙的價效比最高。
但七張符籙,也直接花了他們一多半的靈晶,準確的說,足足花了他們365塊靈晶。
其中,金剛符50塊一枚,四枚一共200塊;輕身符還要貴一些,55塊一枚,三枚165塊,總共365塊。
然後,才是仙丹店,仙寶店,異寶店等等。
但這次,丁山他們並沒有冒然出手,而是前後尋思了一番之後,綜合各種情況之後,這才下手,以期將自己等人的實力提升到最強,不敢有任何的馬虎。
最後,丁山他們又在仙丹店買了四套療傷仙藥套裝,都是急救的;以及萬靈解毒仙丹四瓶,因為,聽說有人擅長用毒,且足以威脅到修仙者,不得不防啊。又買了三瓶可以快速恢復靈力的“飲料”,累了喝一瓶。一瓶提神醒腦,兩瓶永不疲勞,三瓶長生不老……這當然是不可能的!純粹是廣告!
之所以買三瓶,是因為丁山根本就用不著,因為,他的“吸星da法”足可以讓他在短時間內,從天地間吸收到足夠多的靈質,再轉化為靈力。
如此,又何必花那份冤枉錢呢?
另外,他們還買了一件仙寶——金光鏡!
這件仙寶自然是給丁山用的了,徐達他們想用,也用不了。畢竟,也就丁山將馭寶符文編織出來了而已。
當然,主要還是因為沒靈晶,不然的話,以丁山的脾氣,巴不得將整個店鋪都搬回家。
而且,雖然徐達他們還沒有凝結出馭寶符文,但是,這是早晚的事情,其實,若是有靈晶的話,現在便已經可以著手準備仙寶了。
但話又說回來,這不是囊中羞澀嗎?
甚至,為了買這金光鏡,丁山他們已然將腰包都給掏空了,而且,還又賣了四枚傳承晶石這才湊齊的。
因為,雖然金光鏡在仙寶店也只能算尋常的仙寶,但是,也高達388塊。數字倒是挺吉祥的,但是,丁山卻對此一點都不感冒,只要能夠少一點,給他一個怎樣倒黴的數字他都能夠接受。
可人家仙寶店根本不吃他這一套,一句從沒有降價的先例,愛買不買,便直接將丁山他們的嘴巴給堵死了,堵得死死的。
但最終丁山還是咬牙買了下來,因為,他感覺這金光鏡挺不凡的,不是尋常那些制式仙寶能比的。儘管,價格高了那麼一點點,威能雞肋了那麼一點點,缺陷有那麼一點點。
而其實,也正是因為威能雞肋了那麼一點點,缺陷有那麼一點點,所以,金光鏡的價格才僅僅只是388,而不是688,988,1388……也才讓丁山有機會撿漏。
話說這金光鏡其實非常的不凡,首先,來頭頗大,乃是上古時候流傳下來的,而且,傳聞曾經屬於一位極為強大的仙人——反正比尋常的踏入仙門的修仙者強大就是了。所以,很可能還存在著隱藏的威能。其次,金光鏡本身的材質也極為逆天,乃是一種極為稀罕且珍貴的金屬材質,正常情況下,就算是賣廢鐵,也遠不止388。
而要怪只能怪金光鏡生不逢時,投胎投錯了地方,這才會淪落到被人嫌棄,僅值個388。
因為,在如今這片遺落之地,再強大的仙寶,那都沒有意義,根本就發揮不出來,導致第一種威能,直接決定了仙寶的好次。而仙寶本身的材質太厲害更是缺陷,因為,表示連重新煉製的機會都沒有。
但不可否認,東西是好東西!
這就好似,明明是公主,卻偏偏只能下嫁乞丐一樣。而且,還被人嫌棄不會種地不會洗衣不會做飯,屁股不夠大不能生兒子,身體不夠壯實面板不夠黝黑……最後,連388都不肯出!
好在有丁山出現,不然的話,金姑娘恐怕真的只能一輩子做老姑娘了。
而“金姑娘”被嫌棄的具體原因無非是兩個。一,威能太弱了,只能發出金光,沒有實際的攻擊威力。二,施展起來消耗巨大,一般人還真用不了。
如此,被人嫌棄也不是沒有道理的,畢竟,大家都是尋常人,總不能娶個老人回來供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