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鄭建(精神病的謊言)
用劇本殺的方式殺死她,是精神病的行為嗎?不是吧,我覺得應該算是獵奇心理。但網上確實有人說過,獵奇是高精(高階精神病)的行為。
“我在問你話呢?”
鄭建發現小秦盯著自己,像這種年紀的警察應該是都是專業領域畢業,她是心理學方面的專家嗎?或許我可以從這個女孩身上找到突破口。
“警察小姐,我沒去過精神病醫院。但我想知道為什麼你們覺得我有精神病,從來沒有人和我這麼說過。怎麼樣才算有精神病呢?”
“你有沒有過抑鬱的行為,比如對世界失望,想要自殺什麼的?又或者厭食,失眠!”
鄭建搖搖頭:“沒有,從來沒有過。”
“那有沒有什麼事情,讓你極度興奮,去不顧後果的做一件事情。”
鄭建心裡想,當然有了,為了劇本殺的榮耀,以劇本殺裡巴托里伯爵夫人的角色殺掉芮敏,不就是一件不顧後果的衝動行為嗎?
這麼想來,鄭建覺得自己還真是精神病。記得小時候,隔壁的雞進了他家,他把它攆了出去,動作粗暴了一點,惹了隔壁鄰居不滿,訓斥了他。不懂規矩的是雞,它犯錯了,受到懲罰的該是它。
於是,鄭建設計殺了那隻雞,取走了雞頭,一直儲存到臭不可聞才把雞頭扔掉。
無獨有偶,這條街上有條狗,總是亂吠。他特意學了製造老鼠夾的方法,打斷了狗腿,他拿著刀想切掉狗腿和老鼠夾一起拿回來作為勝利品,但狗亂吠,他迫不得已殺了狗。
事後,鄭建並不覺得自己做了壞事,他甚至認為他在為民除害。
“怎麼不回答我的問題?”小秦問。
鄭建抬起頭來,他已經找到突破口了,他面色苦楚的說:“確實有過您說的這種極度興奮的行為,當我有一個想法形成之後,心情就極度興奮,然後不顧後果的去做。”
“說說吧,你都不顧後果的行為都是什麼?”
“小時候,我想要一個漂亮的鉛筆盒,但經濟不允許,於是我偷了同學的十塊錢。”
“還有嗎?”
“中學的時候家裡沒電視,我偷了商店的錢。前些日子,我還做過一次,我當DM的時候,看到了顧客的錢包,我偷了他們的現金。”
“顧客丟了錢,沒報警嗎?”
“老闆賠他們了,有了賠償顧客就不了了之了。其實,現在我也不需要那幾百塊錢了,只是偷東西讓我覺得特別興奮。警察小姐,我這樣算不算個精神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