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十分驚訝,她一開始喜歡上程鋒,就是因為音樂結緣,不過程鋒現在已經很少上臺表演了,所以她聽到程鋒要上臺唱歌,十分的開心,立馬將手中的吉他遞給了程鋒。
程鋒坐在麥克風前,大聲說道:“接下來由我來為大家唱一首‘嘀嗒’,送給我喜歡的女孩。”
說完,也不等大家有所回應,自己就開始了彈奏。
這個酒吧不是那種熱鬧喧譁的動吧,而是屬於那種清吧,很多人就是喜歡這種氛圍,來喝喝酒,聽聽歌,只要唱的好聽,並沒有人在意是誰唱的。
來到周辰他們旁邊坐下的林夏,還以為程鋒是唱給她的,激動開心的鼓掌,滿臉的笑容。
但周辰卻知道這癟犢子是什麼心思,心中非常不屑,也更加的不滿。
“嘀嗒嘀嗒嘀嗒……”
雖然程鋒這人人品不咋樣,但能泡到那麼多美女,自然也是有幾把刷子的,唱歌這方面算是他最為出眾的才華,所以他唱歌是屬於比較不錯的水平,否則當初他們三人也不可能組建風靡校園的草坪樂隊。
隨著他唱的投入,酒吧裡不少人都是看了過去。
吳狄感慨道:“瘋子這些年都沒有放棄音樂,水平依舊還在,小猛,我們兩個現在加起來都比不上他了。”
周辰倒是不贊同:“那可說不準,你可能放下了,但我還沒有,甚至比以前還更好。”
“真的假的?”
吳狄一臉不相信,主要他知道好兄弟為了留在京城付出了多少,每天都忙著工作,哪有時間練歌啊,不像程鋒,基本不工作,每天不是泡妞就是唱歌。
林夏卻不屑的反駁:“老吳,你就聽他吹吧,小猛,你也不怕風大閃了腰,就算你們當初的草坪樂隊,那也是瘋子主唱,現在瘋子唱的越來越好,你幾年都沒怎麼唱過,怎麼可能比以前更好,我知道你是想在沈冰面前吹噓表現,但別拉上我們家瘋子啊,如果你真有本事,等會瘋子唱完了,你也上去唱一個,看看大家的反應就知道誰唱的好了。”
周辰瞟了她一眼,這女人就是個純戀愛腦,凡是涉及到程鋒,她的腦子就不正常,若是平時,他也懶得理她,不過現在沈冰在,又是個可以打擊程鋒的機會,於是就做出了決定。
“沒問題,待會我上去唱,讓你見識見識。”
“好啊,要是你唱的不如瘋子,你就得承認你不如瘋子。”
“那要是我唱的比他好呢?”
“不可能。”
“嗯?”
“行,你要是唱的比瘋子好,你讓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
林夏信心十足,根本就不怕輸,她覺得她的瘋子是最厲害的,完全不認為周辰唱歌會比程鋒好。
“石頭,林夏,你們這是幹什麼呀。”沈冰見周辰跟好朋友林夏嗆了起來,頓時想要勸說。
吳狄也是在一旁說道:“你們兩個搞什麼呢,至於為了這種事情慪上氣嗎?”
“沈冰,老吳,你們倆別管,我還就不信了,今天我贏定了。”
林夏不顧勸解,斬釘截鐵,在她心裡,程鋒就是最優秀的。
幾分鐘後,程鋒唱完歌,不大的酒吧裡頓時響起了一陣陣掌聲,還有人大聲叫好,尤其是林夏,更是激動的跳起來大叫,嘴裡哇哇大叫著誇讚的話,就像是個追星的小迷妹。
程鋒不在意別人的掌聲和叫好,他第一時間就看向了沈冰的位置,可扎心的是,沈冰看都沒看他,眼睛就像是釘在了周辰的身上,只能看到周辰一人。
這讓想要秀一下音樂天賦吸引沈冰的計劃,徹底落空,他心裡更不是滋味,濃濃的嫉妒充斥內心。
從大學認識以來,他是頭一次羨慕周辰,也是頭一次有了想要跟周辰互換人生的衝動。
程鋒走下臺,來到眾人面前,正要說話,卻見周辰站了起來,隨後林夏嚷嚷道:“小猛,到你了,上臺去吧。”
程鋒一臉茫然的看著周辰走上臺:“什麼情況啊,小猛這是要唱歌?”
林夏說道:“是啊,小猛不服你唱的好,還說自己比以前唱的更好,所以看你上臺後,他也想要上臺唱一唱。”
“這樣嗎?”
程鋒頗為驚訝,但心裡卻很不屑,他是一直保持著創作和鍛鍊,唱功才能一直保持。
可週辰呢,早就因為工作的繁忙,放棄了音樂,怎麼可能跟他比?他剛剛熱好的場子,周辰這個時候上去,不是自取其辱嗎。
想到這裡,他不自覺的看向了沈冰,卻發現,沈冰的目光一直跟隨著周辰,這又是讓他心中一痛。
痛,太痛了!
他想不明白,周辰到底何德何能,會讓沈冰這樣純淨的女孩如此喜歡,而他這麼英俊瀟灑,才華橫溢,年少多金,卻得不到這種女孩的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