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正當趙乾琢磨著,該以什麼理由再訪匯南縣的時候,就見宮門外有個小太監急忙忙地跑了進來。
“陛下,梁王他出事了!”
甫一聽,趙乾立馬站了起來,眼神中既有怒氣更有疑惑。
面前的小太監他認得,正是自家弟弟趙煦府裡的下人,當初還是他親自安排的呢。
而那位神龍見首不見尾的梁王,正是他趙乾一母同胞的親弟弟,生性頑劣,是個十足的膏粱子弟。
大周開國後,念及血親關係,特賜梁王封號,平時不問政事,喜歡遊手好閒。
“彆著急,慢慢說,天塌不下來。”
趙乾先安慰了一句,想到自家那個不成器的弟弟,在外邊惹了麻煩不算稀罕事。
前些日子又是修河又是賑災,朝廷裡忙得不可開交,都快把給忘了。
這回別是讓山賊給綁架了,回來要贖金的吧?
那小太監喘息未定,只是匆忙抹了把汗便說:“前些日子,趁著陛下不在,梁王殿下玩心大起,要挾奴婢和他一起溜出宮去。”
“結果剛到半路,我們帶的錢就被人偷了,但梁王他還不肯回宮。”
“因為吃飯時沒錢付賬,被當地衙門的差役給拿了!”
聽到此處,趙乾心裡大概明白了,但依然感到於理不合。
在他的印象裡,以趙煦那張揚頑劣的性格,遇見這種事,怎會不抬出梁王的身份自保?
“被帶到衙門後,他沒說自己是誰嗎?”
“一般的知府縣令見了他,哪裡還敢刁難,估計早就禮送出門了。”
小太監無奈嘆了口氣,解釋道:“說了,梁王一進縣衙就自報家門,以為能息事寧人呢。”
“誰曾想,那縣令膽子大得很,上來就命人打了奴婢和梁王各五十大板!”
“還說皇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且應當罪加一等,另處罰金一千兩,這才把奴婢放回來拿錢贖人。”
趙煦聞言,不禁頓感錯愕。
若是縣官執法如山,剛正不阿,倒是件好事。
可就因為吃飯不付錢,就要罰銀千兩,就太說不過去了。
什麼山珍海味,能值一千兩銀子。
“他是哪裡的縣令,姓甚名誰?”趙乾轉而問道。
“是松江府治下的縣令,聽說姓燕!”
講明瞭前因後果,那小太監又補充說:“陛下,您趕緊派人去看看吧,梁王現在還被押在牢裡呢!”
“豁,原來是他啊!”
聽到是個姓燕的知縣,趙乾立馬就有數了。
尋常的知縣哪敢下令抓皇上的弟弟,但那可不是一般的知縣,他是二般的!
“行了,這事不用你管了,我親自去處理。”
趙乾說完,就命人為自己更衣,趕去匯南縣撈人。
那小太監也沒多想,自當是陛下掛念兄弟,手足情深,才不辭舟車勞頓,要親自跑一趟。
他當然不知道,趙乾早就見過燕今朝,如今只是恰逢其會罷了。
臨出發前,趙乾本打算從宮裡挑選幾樣東西,作為禮物帶去,作為答謝燕今朝的治河方略,聊表寸心。
但又怕被瞧出端倪,導致身份暴露,不得不打消了念頭。
實在不行,路上再買也來得及。
“到了那之後,不管見了誰,只許稱朕為御史,不能叫陛下,聽見沒有?”
“否則,朕也賞你五十大板!”
路上,趙乾就對自己的身份做了交代,搞得那小太監滿頭霧水,想不明白皇帝這是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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