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的預感,很快就應驗了。
下午,李渝所在的中文系籃球隊,就接到了一份來自校隊的“友誼賽”邀請函。
邀請函寫得客客氣氣,說是為了促進院系間的交流,增進同學友誼。但落款處,校隊隊長陳子軒那龍飛鳳舞的簽名,卻顯得格外刺眼。
整個中文系都炸了。
誰不知道中文系是“和尚廟”,男生少得可憐,湊個籃球隊都勉強,個個都是“文弱書生”,打起球來純屬娛樂。而校隊,那可是陳子軒的地盤,裡面個個都是身高馬大、技術出眾的體育特長生。
這哪裡是友誼賽,這分明是單方面的屠殺,是赤裸裸的挑釁!
而且,所有人都知道,這場比賽,是衝著誰來的。
“李渝,這怎麼辦?接還是不接?”中文系籃球隊的隊長,一個戴著眼鏡的瘦高個,愁眉苦臉地找到了李渝。
李渝捏著那份邀請函,指節因為用力而有些發白。
他知道,陳子軒這是在用他最擅長的方式,向自己宣戰。
在學術上,他或許不敢再輕易挑戰黃蓉。但在他最引以為傲的籃球場上,他要當著全校的面,把自己這個“情敵”踩在腳下,狠狠地羞辱。
如果他拒絕,那他就會坐實“懦夫”的名號,以後在學校裡,再也抬不起頭來。
如果他接受,以中文系球隊的實力,下場只有一個——被血虐。到時候,他只會更丟人。
這是一個兩難的死局。
“接了。”李渝深吸一口氣,緩緩吐出兩個字。
“啊?你瘋了?”隊長大驚失色,“我們上去,不就是給人家當人肉沙包嗎?”
“不接,以後我們中文系的男生,在學校裡就永遠是‘手無縛雞之力’的代名詞。”李渝的眼神,變得異常堅定,“這一仗,就算輸,也得站著輸。不能讓他看扁了!”
他的話,點燃了中文系男生們心中那點可憐的血性。
“對!渝哥說得對!幹就完了!”
“輸人不輸陣!大不了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看著群情激奮的隊友,李渝心中卻是一片苦澀。他知道,光有血性是沒用的,實力的差距,如同一道天塹。
晚上,回到公寓,李渝一言不發,情緒很是低落。
黃蓉早已從王浩那裡聽說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她看著李渝那副心事重重的樣子,端了一杯泡好的蜂蜜水,遞到他面前。
“怎麼?被一個黃口小兒的激將法,就難住了?”她的聲音,依舊清清淡淡。
李渝接過水杯,一口喝乾,苦笑道:“我不是怕輸,我是怕……給你丟人。”
他怕自己被陳子軒在球場上虐得體無完膚時,看臺上的那些人,會用嘲笑的眼神看著黃蓉,說:“看,那就是女神選的小白臉,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