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能宮殿的主人,你好。】【根據最初條約第十九條,現在邀請你成為輪迴樂園的獵殺者】
【獵殺者是天賦更好,更適合戰鬥的契約者。】
【獵殺者在執行普通任務的同時,“樂園”將會發布獵殺任務,清理那些異常的契約者。】
【此外,根據最初條約第二十一條,元能宮殿的主人享有一定的特權。】
縱使身處此處空間,但聊天群依然可以發揮作用,宮殿內的七位陳風同樣收到了這些訊息。
輪迴樂園透露的資訊不少,共享宮殿的名字應該是叫作元能宮殿。
此外,輪迴樂園對於元能宮殿的持有者十分友好,這最初條約又是什麼?思緒至此,陳風抬起頭,徑直問道:“這最初條約是什麼?”
【許可權不足,無法告知。】
見此,陳風輕呼一口氣,不出所料,許可權不足嗎?但透過稱呼,自己可以確定,這元能宮殿的主人是自己,主人而不是擁有者,兩個詞雖然看起來表面沒太大差別,但深層意思可是差的多了。
陳風想到了自己最為重要的能力,再次發問:“那麼,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元能宮殿的能力發揮作用是否受你限制。”
【根據最初條約第二十二條,現在給出兩個選擇。】
【一:一定程度限制能力,即可進行一定限制的身形素質共享,靈魂之力的共享,但為了公平,不應該超出輪迴樂園的限制。】
【二:不加以限制,你可以進行任何程度的共享,但是,樂園會對你去往世界進行調整,契約者階級不會再對你起作用。】
仔細領悟之後,陳風也明白了意思,毫無疑問,立刻做出來了選擇:“好,那就第一個,另外,獵殺者,我當了。”
第一個選擇無疑最為划算,限制程度陳風也明白了,很簡單,比如自己是二階契約者,那麼共享能力之後,自己的各項身體屬性會有提升,但不會進行幅度很大的提升。
一般來說,就是領先兩個世界的身體屬性。
此外,各項技能也得到了極大程度的限制,但這一切都是值得的,代表著自己已經領先其餘人一大步了,後續的發展都明瞭了。
特殊強大的血統職業,再加上共享而來的身體素質,就算共享技能有了削弱,但照樣可以使用。
如果這樣自己都不能領先其他人,那麼顯得自己也太廢物了一些。
身處劣勢自己都有勇氣去搏一搏,更何況,自身佔優呢!?
而且,輪迴樂園也說了,自己後續還有著一系列特權。
話落,一張散發著光芒羊皮浮現在身前,沒有猶豫,陳風伸手按在了上面。
【契約成立,元能宮殿的主人,期望與你有後續的合作。】
【提示:試煉結束,獵殺者晉級為二階。】
【獵殺者今後衍生世界最低難度為lv.10。】
【獵殺者屬性限制已經解鎖,屬性可突破50點。】
【競技場提升為二階,已解鎖新能力衍生世界聯絡平臺。】
【開始迴歸輪迴樂園。】
就此,輪迴樂園的陳風事情落下帷幕,遠比想象中的好。
雖然這部小說自己也看過不少,但許多劇情已經記不住了,唯有一些主要情節人物還有印象,此外,便是簡介:暗鴉在低語,黑淵下巨獸在咆哮。
歡迎來到,輪迴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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