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西九龍警署都跟各個社團達成一定的默契。只是近些年來,這種默契有些失衡的狀態,隨著各大社團的勢力不斷地膨脹,各類治安案件頻發,雷蒙也相當的頭疼,準備給這些社團好好上一課。
剛好林耀這個計劃,就能夠做到這一點。
雷蒙也不介意陪著林耀賭一把!最次的結果,大不了武力鎮壓,反正雷蒙這件事肯定是要做的。
聽到雷蒙答應了下來,林耀頓時就鬆了一口氣。
能夠說服警方,自己的計劃就能夠繼續推行下去了。
雷蒙詢問道:“具體你準備怎麼做?”
“先將這件事曝光出來,看看各大社團的反應。”林耀直接說道。
雷蒙深吸了一口氣,對著林耀說道:“希望你別讓我失望。”
……
“老闆,咱們的雜誌什麼時候釋出第二期啊?”楊思文好奇地看著奮筆疾書的林耀,小聲地詢問道。
林耀停下了手中的筆:“本來準備做月刊的,現在這麼受歡迎的話,那就做成半月刊吧!”
“這是《尋秦記》接下來的內容,你找人校對一下。然後第二刊的主題是這個,你先拿去看看!”
楊思文拿起了照片還有林耀寫的草稿《東星馬仔和洪興大嫂***》,頓時眼睛都直了。
聲音都有些顫抖了起來:“老……老闆,你這!”
楊思文雖然不是社團的人,但是香江的普通人都或多或少地跟社團有點關係。
即便是沒有關係的話,也是聽說過的。
洪興和東星兩個社團的訊息自家老闆都敢報道,要是惹惱了兩家社團的話,不得半夜派人來燒了報社?
林耀笑著說道:“怎麼?害怕了?”
楊思文的確是害怕了,畢竟她只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編輯了。
但是想到了林耀給的高薪,甚至比起一般大型雜誌社都來得要高。
獎金也發得相當痛快,楊思文就有些猶豫了。
林耀淡淡地說道:“想要得到的越多,需要冒的風險也就越大!你要是不想做的話,怕被雜誌社牽連的話,我不會強迫你的!”
楊思文內心天人交戰了許久,一直沒有說話。
林耀也不著急,耐心地等待著。
片刻之後她才直接拿起了桌子上的東西對著林耀說道:“我這就去做事,老闆!”
看著楊思文離開之後,一旁的小富皺著眉頭對著林耀說道:“老闆,咱們混得已經相當不錯了,為什麼還要搞這樣的事情啊!”
林耀笑呵呵地對著小富說道:“住幾平米的劏房,吃幾份盒飯就滿足了?”
“我可是記得你當初跟我的時候,是準備回老家蓋大房子給你媽住的!以你現在的工資,什麼時候才能夠做到這一點?”
小富猶豫了一會兒說道:“我是怕你有危險!”
“做什麼事情沒有風險?以香江現在的環境,你走在大街上遇到打劫金鋪,隨便給你一槍也會死!”林耀淡淡地說道:“現在就看你敢不敢跟我博一把了!”
小富攤開手說道:“我反正爛命一條,既然你想賭我就陪著你好了!就像老闆你說的,好兄弟,講義氣嘛!”
“哈哈哈,這話估計也就是你跟吉米仔肯相信了!”林耀頓時大笑了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