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的時候兩個人,回去的時候三個人。
楚安沒費什麼心思,費明宇就跟他走了。
一來,他也不甘心。
二來,絕大多數人,是無法抗拒娛樂圈所帶來的名和利的。
三人回到盛京已經是元旦,2002年就這麼悄然而至。
沒回什剎海的四合院,而是先去了一趟陸鳴澤的工作室。
其實就是陸鳴澤在南鑼鼓巷的家,和央戲劇學院就隔了一道牆。
這個院子比楚安住的那個大不少,兩進的院子,前院做工作室,後院自住。
“各個電視臺的廣告分成在陸續的結清,不過總數已經統計出來了。”
楚安一點都不用怕老陸會黑他的錢,這老哥就沒那個心眼兒。
“5600萬,加上之前的,一共1.23億。”
陸鳴澤報數兒的時候,聲音都在抖。
首播賺了1.2億,還是特麼兩個多月趕出來的片子。
楚安算了一下,“其實也沒多少錢。”
之前那6700萬,製作加發行,再加上給劇組其他人的兩千萬紅包,花的一分不剩。
只有這5600萬才算是利潤,完稅之後還能剩不到5000萬。
而這裡面有20%是投資商的分紅,要分走1000萬。至於可能有人質疑,楚總之前分給劇組那2000萬紅包怎麼跟投資人交代?
很簡單,不用交代。
只能說很多時候,我們認為的常識,其實不是常識,而是誤區。
比如,大夥兒認為,這些投資人有權知曉資金去向,有權審計資金使用明細,有權問責起訴等等。
首先,可能搞錯了合夥、入股、投資三者之間的區別。
合夥:也就是簽訂《合夥人協議》,不管出資多少,佔多少“股份”,除非合同中明確約定管理權和分配權,否則,所有合夥人之間享有同等的管理與決策權。
哪怕只出資1%,籤的是《合夥人協議》,這1%的管理權和投票權都是和另外99%一樣的。
入股:真正的入股協議,前提是共同成立公司,或者協議以公司的形式共同經營才行。而且,合作專案中不能有【個體經營】性質的專案,才能適用公司法中的相應股份權益。
而投資.就是我出錢,參與你在經營的一個或多個專案。
在這些專案的經營過程中,我享有什麼權力,比如財務控制權、清算權、反稀釋權、知情權、審計權、專案治理權、退出保障權等等等等!
都必須體現在合同中,只要是合同裡沒有的,我都無法獲得相應的權力。
說白了,如果你是小股東,且不太精於合作之道,那對你最有利的是《合夥人協議》。
大家通常認為的佔有股份,就有相應的投票權以及資金監管權等等,前提是專案以公司的形式出現,籤的也是入股協議。
而像影視投資,籤的都是投資協議。
這個年代的影視投資協議,大體方向和對小投資人的保護,都是跟著好萊塢走的。
什麼審計、資金流向這些,小投資人根本就沒有權力去管,別說這些了。
一些坑人的大公司,比如好萊塢大廠,後期的周邊收入、其它版權收入等等,說多少就是多少,你上哪告都沒權知道具體賬目。
有些甚至要等大公司先把利潤拿走,分過之後,才輪到他們拿錢。
因此被坑的一抓一大把。
而楚安的做法,那2000萬是算在成本里的,不是分的利潤,更說不出來什麼。
這樣的例子在影視圈多如牛毛,不一一列舉。
這是其一。
其二,所有參與《最好我們》投資的投資人,同時也參投了下一部戲——《你是我的榮耀》。
楚安發紅包的動機,也是保證下部劇能原班人馬全員到齊,合情合理。
第三!!楚安之所以說,連過場都不用走,直接下決定。
是因為,投資人與普通人的邏輯是完全不一樣的。
我們普通人做一個投資,想的是透過這次投資能賺取多少利潤,這是我們的主要考量。
普通人先看到的是利益,容易往好的方向想。
而一個成熟的投資人,他們想的是:我能承受多少次這樣的投資失敗!
人家玩的是機率!之所以不去考慮盈利的問題,就像林晚晨所說的那句話,“對人性,還是悲觀點好。”
再好的專案,再信得過的專案執行人,也都要想到最壞的結果。
如果,在盈利的情況下,事實上,是在大賺特賺的情況下,主創為了留住人才而砸2000萬都接受不了,那也就別在這個行裡混了。
楚安下次也不會再讓他進來。
扯遠了,總之,分到楚安手裡的也就1500萬,真沒多少。
楚安,“我的分紅,你拿出500萬轉到你自己的賬戶上,算我買院子的錢。”
“院子落戶到工作室,再租賃給我。”
剩下的就在工作室賬上趴著吧。
別問,問就是合理避稅。
偷稅漏稅的事兒楚安不幹,早晚都是麻煩,也沒那個必要。
但合理合法的規避個稅,他也沒必要裝冤大頭。
其實,他拍《最好的我們》的片酬、編劇稿酬,以及劇組發的紅包,都是以陸鳴澤工作室的名義收的。
也就是說,他現在除去即將花掉的,已經有1200多萬在工作室賬上躺著了。
陸鳴澤聽了楚安的話,眉頭擰的跟麻花一樣,“那院子我就真拿不回來了唄?”
楚安一嘆,“算了算了算了!一套房子,瞅你那摳門兒的熊樣!不要了,行吧?”
陸鳴澤看他急了,“我不是那個意思!”
楚安,“那好,就這麼定了。”
陸鳴澤,“???”
嚓!最後,陸鳴澤也沒糾結,真就把那套院子給了楚安。而且,楚安仗義,溢價那麼多收院子。
老陸也不是小氣人,既然決定給,那就給的乾脆點。最終沒要錢,送給楚安了。
用他的話說,“玩歸玩,鬧歸鬧,你幫我掙那麼多,我也該有所表示。”
楚安也不和老陸客氣,路還長,以後相互扶持的時候還多著呢。
看的林晚晨和費明宇一愣一愣的。
費明宇本來見了陸大導演還有點拘謹,現在才知道,拍電視劇這麼賺錢的嗎?而林晚晨他現在嚴重懷疑被楚安忽悠了!!
“你不讓我做影視投資,自己卻大把賺錢?這事兒合適嗎?”
楚安一點不害臊,“合適!我憑本事賺來的,有啥不合適?”
把林晚晨噎夠嗆。
半天憋出一句:“反正《你是我的榮耀》,我要跟一股!”楚安不搭理他,繼續對陸鳴澤道:“再拿出100萬,給費明宇錄專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