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五十章【劫?】
楊家明不要陸秀婷了。
這個結果來的即是意料之外,又可以算是情理之中。
楊家明本來就不是什麼忠誠專一的好男人。一個出身港城有錢家族的子弟,又不是大房所出的嫡系。
說實話,這種家族裡,常見的慣用做法是:嫡子嫡孫繼承人,用精英模式培養。
而那些什麼二房三房之類的庶子之流,就當豬養。
錢是不缺的,但家族的核心產業的大權碰都別想碰。
而且從小的教育上也不會很盡心——為了讓這些旁支子弟即便長大了也沒有實力和正牌繼承人去競爭,成不了威脅。
所以楊家明從小到大,其實過的是那種紈絝富二代的生活——他已經算是有點聰明和能力了,至少家族願意分給他一個分公司,在金陵府的公司,他打理的也算不錯。
但私生活,人家婚前就是浪子來的。
只不過,陸秀婷靠著“非常規”的手段,改掉了自己的命格,用一種不講理的法子迷住了楊家明,然後強行懷孕,懷了陸思思。
靠著非常規的命格的迷惑,讓楊家明失去了正常的理智,被陸秀婷迷得上頭。再加上陸秀婷帶球撞門。
兩個條件下,陸秀婷強行衝進了這個所謂的“豪門”——對她這麼一個出身底層的女人來說,楊家就已經算是豪門了。
強行坐了二十年的少奶奶,隨著命格的力量散去,當年和那個玉石裡的聲音坐的交易,徹底失效後……
這幾乎等於是“偷來”的二十年的富貴命,也就到頭了。
楊家明,現在出軌出得正大光明,甚至出得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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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家明出差一趟回來後,做了一件讓陸秀婷直接崩潰的事情。
他帶著他那位公司裡的女助理直接回到家裡找陸秀婷攤牌了。
“本來我也不想的,但是她懷孕了。”楊家明告訴陸秀婷。
然後甩過來一份離婚協議。
陸秀婷看著甩過來的離婚協議,天都塌了。
她當年為了強行嫁給楊家明,是簽署過婚前協議和婚前財產公證的。
楊家明現在經營的金陵分公司,是楊家家族的產業,不是楊家明個人人所有。
他在公司當總經理,名義上就是個高階打工的——雖然是為自己家族打工。
年薪不低,百萬,加上分紅什麼的,每年一共也有個兩百多萬的收入。
但……平日裡花費也多啊。
甚至是兩人現在的那座濱江大平層的房子,也是公司名下!
對,港城的有錢家族,就是這麼謹慎。
這種家族一貫的做法是,除非老的死了,分遺產的時候,才會把財產分到子孫身上。
老的還在,那麼子孫可以花家裡的錢,但是產業,都不在子孫的個人名下——何況楊家明都不是大房繼承人,而是一個所謂的庶子。
而楊家明身上最值錢的,是楊家家族給子孫弄的一個信託。
按照家族信託,楊家明雖然是庶子,但也有自己的一點份額,以後每年也能拿到一筆錢。
但……這個家族信託,是人家家族用律師團精心打造出來的,為了就是防止子孫敗家,並且也順帶會防著那種撈女進門。
家族信託是在層層精心設計的法律條款的保護下,做成了婚前財產的,且經過了公正。
也就是說,從法律層面,楊家明,這個在金陵府,坐擁一家公司,住著江景大平層的有錢人。
其實自己名下,沒有公司,也沒有房產。
他的所謂的婚內財產,就是他每年公司的工資加分紅的所得……
公司賬戶上的上千萬的流動資金和幾個下屬工廠,地皮,廠房,裝置,品牌……全部屬於家族,不是他個人的。
楊家明從法律上可以拿出來分配的夫妻共有財產,就是家裡賬戶上的四百多萬存款和理財。
畢竟他雖然每年年入二百萬,但維持富裕生活,花銷也不小。
楊家明給陸秀婷的離婚協議上寫明,可以將這四百萬,全部留給陸秀婷。並且陸秀婷名下的一輛汽車,可以保留。
以及幾年前,夫妻名義私人購買的一棟用於投資的,金陵府的兩居室的公寓房,也可以給陸秀婷。
這些年婚姻期間給陸秀婷買的所有的首飾珠寶奢侈品等等,可以全部保留。
其他的,沒了。
而且,這幾乎已經算是楊家明在法律上的“淨身出戶”了。
但是楊家明要求,兒子的撫養權,是不會給陸秀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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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套房子自住。四百萬存款,就算一分錢不花全部存在銀行裡,買那種風險低保守的理財,年化利大概百分之二點幾的樣子,這麼算,四百萬每年都有十萬以上的收入。
等於把錢存在銀行,每個月吃利息都有月入一萬。
有房,月入上萬。
對普通人來說,這筆足夠好好生活了——這特麼對普通人來說等於財務自由了。
但對陸秀婷不夠!!
她過了近二十年的富太太的生活!!
四百萬對她之前的生活標準來說,恐怕三五年就沒了!
而她才四十來歲!
她不甘心!
但更多的是恐慌。
她開始和楊家明爭——財產沒得爭,因為楊家明幾乎已經淨身出乎了。
那就爭孩子的撫養權。
她的想法是,孩子搶在手裡,那麼楊家明還得持續給自己孩子的撫養費——畢竟是楊家家族的血脈,撫養費總不會給得很低。
想到以後,自己要從濱江裝修豪華的大平層搬出去,去住那種兩居室的普通公寓房。
陸秀婷就恐懼得全身發抖。
她當年拼盡一切換取來的富貴人生要就此崩塌,她不能接受!
但,她沒有任何辦法!
透過爭奪兒子的撫養權來試圖從楊家明這裡再弄到錢的意圖,很快就被楊家明掐死了。
人家請了律師顯然比陸秀婷請的律師要更貴。
面對律師羅列出的陸秀婷的重重劣勢:婚後多年不曾工作,沒有工作和穩定收入。
以及陸秀婷的身體健康狀況堪憂。
最重要的是,兒子本人的意志,願意跟隨父親生活。
若是不懂事的小孩子或許更依戀母親。
但兒子已經十歲出頭了。
從小在楊家明的教育下,兒子耳濡目染,小小年紀已經知道什麼叫現實。
兒子在被楊家明一番說服後,知道了自己如果選擇跟隨母親,生活質量就會大幅降低,並且很可能失去“楊家子孫”這個身份,將來也分不到楊家的家產。
兒子簽署了一番意向書,願意跟隨父親生活。
陸秀婷,一敗塗地,兵敗如山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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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想過那種,買不起新上市的新款奢侈品,不能隨時隨地想吃大餐就吃大餐,不能想去哪裡旅遊就去哪裡旅遊。
更受不了,自己離開了富太太的光環後,從前接觸的那個社交圈子可能就此對自己關上大門。
以後……住兩居室的公寓?開二十多萬的車?每個月就拿著一萬塊的錢來生活?
開什麼玩笑,自己買個包,都要三五萬!
兩居室的房子,怎麼住?那是配得上自己住的地方麼?!
陸秀婷在瘋魔了一陣子後,幾次交鋒商談無果,在楊家明這裡得不到任何的好處後,憤怒的簽下了那份離婚協議。
冷靜期三十天時間,楊家明搬離了大平層,把這三十天的冷靜期,留給了陸秀婷。
但是,冷靜期一旦結束,去拿離婚證之前,陸秀婷就必須搬走。
於是……
陸秀婷再次去找了自己的那個女兒。
自己當年,能衝開自己夢想中的豪門的工具人,自己的大女兒,陸思思。
她很清楚,陸思思如今,可以養得起自己了!
養得起自己這個親媽!
陸思思住著比楊家明的大平層更好更貴的獨棟大別墅。
開著比楊家明更高的賓士大g。
甚至那個叫陳言的神秘年輕人,還把上億的產業直接交給了陸思思管理,收益房租什麼的,賬戶都丟給了陸思思——隨便花!
自己,只有靠上這個女兒,才能維持自己的富裕生活水準!
繼續住豪宅,開豪車,讓女兒孝順自己,繼續享受富貴生活……
然而……
陸思思的一句“媽,是因為爸爸不要你了吧?”,把陸秀婷所有的驕傲,所有的算計,全部敲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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