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焯說道。
“那是因為他們的條件不夠誘人。
我相信這個世界上,大部分東西都是可以賣的,之所以不賣,無非是對方開的價錢不夠。
我們公司專門稽核瞭解過你那些歌曲,一共三十五首。
我就不去評價哪首歌好,哪首歌一般了。
我們公司直接以每首歌三十萬臺幣的價格向你買下這些歌曲。
後續你再創作出歌曲,我們還是以這個價格向你購買。
另外,只要你同意,我們甚至可以直接單獨給你出片,這些歌曲中的大部分還是由你來演唱。”
呂世玉覺得自己開的這個條件絕對足夠誘人。
一首歌三十萬臺幣,三十五首歌就是一千零五十萬臺幣,這絕對是一筆非常龐大的數字。
再加上公司會用這些歌曲捧吳焯自己,後續可能還會賺更多。
“的確很誘人,但很抱歉,這些歌曲的版權我是不會放手的。”
吳焯搖了搖頭,直接拒絕。
買斷是他最不能接受的。
呂世玉眉頭肉眼可見的皺起,“吳小弟,你應該不瞭解現在寶島的歌曲市場價吧!
哪怕是知名創作人,一首歌也就三十萬上下。
我給你的這個價格已經是行業最頂級的價格了。”
事實上,這個價格的確算非常高的價格了。
如果不是歌曲數量多,以及質量足夠出眾,華研不可能開出這個價格。
吳焯繼續搖頭拒絕,他直接開口,“我倒是有一個建議,呂總或許可以考慮一下”
“你說來聽聽?”
呂世玉已經從吳焯的態度中知道自己今天肯定是要失望了,但他還是想聽聽吳焯想幹嘛。
“華研幫我出片,分成少點都沒關係,不過歌曲版權歸我自己。”
吳焯嘗試用杰倫簽約阿爾法的合同來跟華研合作。
不過,話一說出口,吳焯立刻就從呂世玉的表情上就看出了沒戲。
對方不為所動,直接笑著說道:“你想學杰倫?”
“當然,沒人不希望成為杰倫。”吳焯毫不掩飾。
呂世玉笑著搖了搖頭,倒沒有不屑,也沒有譏笑,站起身。
“買賣不成仁義在,你所在的【華氏溫度組合】最後肯定會簽在我們公司的。
希望我們之間的合作能愉快。”
頓了一下,他又道:“你們組合簽約我們公司以後,我們應該很快就會開始為你們製作第一張專輯。
到時候還是希望你能拿出兩首歌來幫助組合打響名氣。
你放心,價格還是三十萬臺幣!”
“這個沒問題,我並不是真的一毛不拔,不過,我也希望這次的交談不會影響華研對我們組合的推廣。
最重要的是,呂總可別小氣的故意隱藏我。”
吳焯笑著開玩笑。
雖然是玩笑,但這事還真有可能發生。
要是因為這邊談判失敗,一轉頭,呂世玉就減少對飛輪海,特別是對自己這個組合成員之一的推廣的話,那他才要虧死。
“這你不用擔心,雖然你不賣歌給我們,但你在這個組合裡,一樣會是我們重點關注的存在。”
呂世玉倒顯得很大度,一點沒有因為買不到歌,就對吳焯產生不好的印象。
…………
ps:前面一章提到的公司會抽賣歌分成的那一段已經修改刪除了。
因為主角與天熹籤的是藝人合同,不是創作抽成合同,所以主角賣歌如果被抽成的話,會很不合理,所以已經修改。
大家只需要知道,主角自己拿出來的歌曲,收益歸他自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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