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適你的歌曲!”吳焯皺著眉頭。
他前世一共就記得羅志祥三首歌,一首《愛轉角》一首《戀愛達人》以及一首《精舞門》。
這其中,《戀愛達人》還是羅志祥去年就發行的歌曲。
算下來,他手裡原本屬於羅志祥的歌曲就兩首。
他在猶豫自己該拿哪首給羅志祥。
見吳焯皺著眉頭,羅志祥再次開口說道:“你要是有讓我滿意的歌曲,我可以說服索尼,歌曲的著作版權歸你!”
“著作版權歸我?”
聞言,吳焯忍不住抬起頭,認真看向羅志祥。
著作版權就是詞、曲版權。
其算是一首歌的源頭版權方。
不論是之後的錄音、複製還是發行,都需要有著作版權方許可才可以進行。
一定程度上來說,擁有著作版權基本已經算是擁有一首歌的完整版權了(錄音版權在外,錄音版權在音樂版權中是屬於獨立的一個版權)。
吳焯也沒想到羅志祥為了求歌,居然願意付出這麼大的血本。
“我能問問,你就這麼相信小英姐的話?”
吳焯實在有些疑惑。
目前來說,吳焯基本算是一首作品都沒發行的。
他為飛輪海寫的兩首歌現在還在製作當中。
可以說,他完全就是行業裡一個新人創作人。
對於一個新人創作人,羅志祥居然願意給出著作版權,這是吳焯絕對想不到的。
吳焯不信陳惠英會有這麼大面子讓羅志祥捨棄掉著作版權。
這其中一定有他不知道的事情。
“你可能不知道,其實之前我就知道你了!”
羅志祥笑了笑,繼續道:
“索尼這邊在音樂版權協會這邊發現了你的歌曲,他們聯絡你沒聯絡上。
便詢問我認不認識你。
我當時也不知道你是我們公司的新人。
便讓助理給你打過電話,但你沒接。”
聞言,吳焯頓時明白,羅志祥應該與華研類似,同樣是看上他註冊在音樂協會中的某一首歌了。
“你看上哪首歌了?”
吳焯直接問道。
相比華研那邊才拿到表演權跟署名權,羅志祥願意給自己著作版權,這對吳焯很有誘惑力。
這是一個打響名氣的好機會。
“《愛轉角》!”
羅志祥聽出吳焯已經願意給他歌曲,頓時眉開眼笑,說道:“我一看這首歌就覺得非常適合我,我自己根據詞曲還錄了一個小樣,公司的人都一致覺得可能會火。”
聞言,吳焯並不意外。
這首歌前世就是羅志祥演唱的。
是索尼請人為他的聲音量身打造,不管是音域還是唱法都是以他為標準。
羅志祥選中它一點都不奇怪。
“那這首歌就給小豬哥你唱吧!但先說好,歌曲著作權歸我,你需要跟索尼溝通好。
我可不希望後續因此產生糾紛。”
吳焯點頭同意了讓他演唱這首歌。
“ok,等我跟索尼溝通好,我跟你聯絡,你把我聯絡方式加上。”
說著,羅志祥忍不住笑道:“下次我打電話可別又掛了!”
“當然不會,之前是不知道小豬哥你聯絡我,要不然我肯定不會拒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