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盜墓賊合法的

第2章 屍洞

三名刑警在兩名片警的帶領下,很快便找到了屍體。

吳蘭蘭對邊上的年輕男警說道“小勇!你馬上派人把古鎮派出所附近,有公用電話亭的路段監控調取出來,時間鎖定在昨晚凌晨三點十分至三點三十分。”

“匿名打電話的人很可疑,而且他居然是直接打派出所的電話,而不是打110,說明他是在附近看見了派出所上面的聯絡方式。”

說到這,她頓了頓,又道“順便再讓人把派出所附近有公用電話亭,但沒監控的路段住戶走訪一下,看看有沒有人在昨晚這個時間段,看見行跡可疑的人,我估計調監控不一定有用,這個人可能已經想到監控這一點,應該會避開。”

“好的!學姐!我這就打電話叫人去!”

叫小勇的男警全名叫劉勇,與吳蘭蘭同是“華濮政法大學刑偵系”畢業的,吳蘭蘭比他大二屆,是他的學姐兼上司。

只聽他應一聲便著手辦理起來。

接著吳蘭蘭又對另一個刑警說道,“老郭!法醫什麼時候到?”

“看這個時間應該快了!”

得到這個回答,吳蘭蘭便與這全名叫郭東方的刑警先進行封控現場、保護現場。

命案偵查,現場最重要,所有的第一線索都將能在現場提取。

用警戒線把現場封控以後,吳蘭蘭便開始在封條外觀察屍體。

有人可能會覺得奇怪,為什麼在封條外檢查?而不是進入裡面檢查?

這是因為勘察現場是需要有《現場勘驗證》的工作人員來進行,這是有明確分工的,否則無意間可能就破壞了至關重要的第一線索。

只見男屍胸口處有兩處貫穿傷,都是在心臟處,而屍體背後的一棵樹上以及地上,都有大片血跡,成噴狀式,而不是滴落式。

經驗之談,是槍傷。

而男屍手中也確實緊握著一把仿54式手槍,從目前來看,應該是死者用手中的槍自殺了。

不過這只是表面現象,也有可能是兇手偽造的現場。

最可疑和詭異的莫過於,男屍的表情為什麼是笑著的?而且笑的非常的詭異。

男屍姓甚名誰?目前還不得而知,但是他小臂內側有一個很特別的紋身,形似太陽,看著像是某種古老的圖騰,這應該對死者身份調查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從現場凌亂的足跡,以及一些明顯新折斷的枯樹幹來看,經驗豐富的吳蘭蘭立馬判斷出,死者在死亡前曾經在這裡與人打鬥過。

“吳神探,你們速度夠快的呀!”

這時身後響起熟悉的聲音,不看便知是支隊的法醫到了。

吳蘭蘭是個雷厲風行的人,不作寒暄,只是冷冷說道“陳仵作!開始吧!”

仵作是陳法醫的外號,在滇江刑警支隊裡,一直保留著叫綽號的習慣,刑警平時工作壓力大,工作環境壓抑,如果不找點調侃的方式,這一個個都得成神經病。

外號“陳仵作”的法醫與這個滇江出了名的女神探—吳蘭蘭,合作多年,對她的脾氣是瞭如指掌,也不多話,馬上帶著取證科的同事,開始本職的工作。

“陳仵作”與取證科的同事在勘察現場時。

吳蘭蘭發現在封鎖的警戒線內,屍體旁邊,有一根毫不起眼的枯樹幹,但是它的位置有點不對勁,應該是兇手與死者打鬥時所留下的。

這是一種直覺,沒來由的。

“你們取證時,別忘記那一根樹幹,我懷疑上面可能有兇手的生物檢材!”

吳蘭蘭交代完這一句,便對旁邊那個偏老一點的刑警說道“老郭,走!到村寨裡看看!”

說罷!不由分說,抬步便向樹林後那座落在群山繞抱之中的納西村寨走去。

尚未靠近村寨。

突然聽見一陣陣惡狗的狂吠聲傳來,其中時不時還摻雜著男人的罵聲,明顯是村寨裡有人正與惡狗打鬥。

奇怪!這樹母村不是沒人居住了嗎?怎麼還有人在裡面?

兩人都是老刑警了,經驗何等的豐富,立馬敏銳地嗅到一絲絲可疑的氣息。

特別是吳蘭蘭,說誇張點,一隻蒼蠅若是停在她面前,透過了蒼蠅的肢體動作,她都能判斷出這隻蒼蠅是剛從哪裡飛過來的。

兩人不由面面相覷,旋即拔腿就向聲音的源頭跑去。

剛拐過一堵斑駁破舊,彷彿風吹即倒的殘牆時,便見一個人高馬大,身材勻稱的年輕人躺在雜亂不堪的地上。

他正大口喘著粗氣,手中正緊緊握著一塊尖銳的石頭,石頭上帶有血跡,而右小腿的牛仔褲上亦有一大片血跡。

不遠處還有一隻狼狽不堪,體形足有小牛犢子一般大的大黑狗正垂頭喪氣地離去。

一目瞭然,此人剛剛結束一場人狗大戰,而勝利的一方是我們人類。

男子的狀態還未從剛剛的生死博鬥中緩過來,察覺到有人靠近他,當既緊張地把頭轉了過來,是一張相貌堂堂的年輕臉龐。

而此人不是旁人,正是汪凡。

汪凡見來人氣質很乾練,外套腰間處微微有股起,應該是甩棍或手銬,甚至有可能是槍支一類的,而且兩人看自己的眼神像看犯人似的,聯想到林中那具屍體,便知這兩人是警察,不由鬆了口氣。

而且其中一位還是長得非常漂亮的美女警察,不由是怔了一下。

女刑警不少見,但像吳蘭蘭這麼漂亮的,還真少見,身材勻稱,比例標準,五官精緻,特別是她那小麥色面板,為其添上一筆濃墨別樣的健康美。

汪凡說道“美女……哦!不!警察同志,我受傷了,被一隻瘋狗給咬了,麻煩送我去醫院,謝謝!”

說著,汪凡便準備把手搭在吳蘭蘭的肩膀上。

這明眼人……或者說老*江湖一看,就知道汪凡這個混小子還想借機佔一把吳蘭蘭的便宜。

這當真是癩蛤蟆吃天鵝肉,不知該說汪凡狗膽包天好,還是色膽包天合適。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閱讀設定
背景主題
字型大小
A-
18px
A+
夜間模式
首頁 書架 閱讀記錄 書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