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查自己拿出備用手機,然後照著通訊錄分類裡的“新銳”一檔,群發簡訊:【今日有事,如果願意參加的話,晚上10點以前,我都在辦公室。】
仔細看了兩遍,尼查就將資訊發了出去。
新銳欄裡,都是最近幾年向他積極靠攏的年輕人。平日裡,尼查也用不上他們,就這麼多的位置,這麼多的專案,能分的,直系手下早都分出去了。
就算他看中了哪個小夥子,也不能驟然提拔,否則,手下人自己都會將之給排擠出去,當然,這是大馬的警界模式。
不過,今次可不一樣。今次是真的要拼命的。
奴依曼有從軍多年的經歷,身材高大健碩,是能挾制一名成年男性使之高墜“自殺”,甚至夾到肋骨骨折的健壯。
他還手持武器,不知道身邊是否有幫手和準備,但他至少有一名同夥是確定的。而尼查得到的命令是活捉……
這基本就是要拿命去拼的意思了。
即便倉庫裡有防彈衣和頭盔之類的玩意,但上過陣的人都知道,亂槍打起來的時候有多兇險,尤其是在室內槍戰的時候,打在混凝土上的子彈,不論是直接反彈出來的,還是崩裂碎開的,都是一樣的致命又無跡可尋的。
奴依曼手裡要是隻有手槍和普通的手槍彈,那就還好。但他是另一派別大佬的司機,現在來看,還兼做殺手。
因此,只要奴依曼想,他絕對能搞到穿甲彈,.38乃至於.45之類的大威力手槍更是不在話下,更可怕的是衝鋒槍,特別是能突破軟式防彈衣的大威力衝鋒槍,理論上,不論是mp7還是蠍式這樣的,能突破iiia級防彈衣的,奴依曼都有可能拿得到。
一旦有這樣的武器,不加裝陶瓷板的防彈衣就都變成玩具了。這意味著,哪怕尼查穿上iii級乃至於iv級別的防彈衣,肩膀,脖子,大腿等等,依舊是看命存留。
面對這樣的敵人,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用炮炸,最起碼也應該是狙擊槍射殺,最最下級的選擇是亂槍打死。
而電影裡用小手槍與突擊步槍對射的場景,在現實中根本不可能存在,這兩種武器都是有代差的。
偏偏要留奴依曼一條命。
尼查想想就覺得可怕。他年輕的時候是拼過命的,現在,他拼不動了,也捨不得拼了。
想來,他的這些直屬手下也是差不多的。
尼查能想到的,就只有用年輕人的命來做事了。
至於說動用特警或者特種部隊,局長沒說,自然不是他沒想到。而是不合適。
沒人知道哌卡邁有什麼樣的人脈關係,就像是哈桑一樣,這種人有什麼人脈關係都不奇怪。你甚至說不清楚,是否會有年輕人為了遠大的前途,而主動靠近哌卡邁,頂著天大的風險,就為了通報他這麼一條訊息。
叮。
尼查的手機響了一下,他迅速翻過來看了一眼,正是一名“新銳”的回覆:【收到,我現在就出發,一個小時內能到。】
尼查不由一笑,內心盤算著,就憑他第一個回覆,事後論功行賞,也要給他一個大的。
最起碼,給他一個警長或者高階警長吧。要是局長願意鬆口的話。
叮。
叮……
尼查的手機開始頻繁的響了起來。
他也是瞬間鬆了口氣。只要年輕人還願意用命換前途就好,怕就怕年輕人都開始惜命了,那就真得他自己上陣了!凌晨2點。
局長庫馬爾帶著江遠等人,坐在會議室裡,門窗緊閉,一起觀看前線傳來的影像。
房間裡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任務目標是什麼,手機也都是收掉的,不過,都是做警察的,只要看到江遠等人了,猜也猜得到是跟哈桑的案子有關。於是,一個個都提起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