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買了個新婢女
“祝公子,新春吉祥,萬事順利,身體康泰,福緣厚長。”
新春一大早,絮兒就向楚昱恭賀新春,楚昱拿出早已準備好的紅包遞給她,說道:“也祝你春快樂,事事如意,身體健康。”
“謝謝公子。”絮兒歡喜的把紅包接了過去。
隨後,楚昱和絮兒到門外放了迎新春的炮竹,跟著回來開始準備祭奠祖先和去世父母的事宜。
雖然他們現在並不在青華縣,但該有的祭祀儀式還是不能少,畢竟不管是在他以前所在的地方還是這裡,春節祭祀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祭祀所要的東西昨天都已經買齊了,直接擺上就是,因此兩個人沒花多長時間就弄好了。
念祭祀詞、上香、燒紙錢、跪拜、磕頭,一套流程走完,祭祀結束。
吃過早飯之後,楚昱和絮兒便在院子裡逗小狗玩。
“公子,在餘州的時候,那個魏大人不是給了您一封信讓您拿著去找信陽知府嗎,您何不趁著現在是春節的時候去拜訪一下他,這樣以後在信陽府也能得到關照。”絮兒突然想起了這件事情,對楚昱說道。
楚昱撕了一小塊肉乾仍在小狗的面前,說道:“我不準備去找羅知府。”
“為什麼?”絮兒不解的問道。
楚昱說道:“在這個世上,真正能靠得住的只有自己,別人對你的關照,都是需要付出代價的,更何況這中間還有魏大人的人情。
而且,我現在在信陽府什麼名堂也還沒有闖出來,如果現在就拿著信去找他,那以後不管我做出多大的成就,有沒有知府的幫助,都難免會讓人以為我是受了知府的恩惠才做成的,甚至就連知府也會這麼想,覺得是因為他和我的這層關係,我才做出的成就,這份人情不管願不願都欠下了。
另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我找了知府後,將來他必然會讓魏大人來還這個人情,如果讓魏大人辦什麼違反朝廷律法的事情,那豈不是陷魏大人於不義了嗎?
所以,我不會去找羅知府,只要我不去找他,魏大人就不會欠他的人情,將來他就不會找魏大人辦事,我自己也不需要去償還知府的人情。”
絮兒仔細想了一下楚昱的話,覺得的確是這麼回事,說道:“公子既然不去找羅知府,那為什麼還把那封信留著呢?”
楚昱說道:“留著信是因為我領魏大人的這份人情,就算不去找羅知府,將來見了魏大人也能對他有個交待。但要是撕毀了那封信,將來見到他拿不出那封信,就會讓魏大人覺得不尊重他。
所以,我可以不去找羅知府,但那封信我必須留著,這就是處世之道。”
正說到這裡,突然聽到外面鑼鼓喧天,楚昱和絮兒趕緊開啟門出去看了一下,原來是外面正在舉行踩高蹺、劃旱船、迎福送吉的遊行,兩個人隨即把院門鎖上,一起上街看熱鬧去了。
今天是新春第一天,大街上的人比平常多了好幾倍,街道兩旁的商鋪都在舉行新春促銷活動,每家店鋪門都擠滿了客人。
除此之外,每條街的空地也都被耍猴戲的、表演雜技的、唱小曲兒的、演戲法的等賣藝的人給佔據,圍觀的人不時的發出較好之聲。
楚昱和絮兒每人手裡拿著兩串糖葫蘆,一邊吃一邊在那些路邊攤前面逛著,看到有喜歡的東西就買下來,一條街逛下來,兩個人的手上都提了不少的東西。
中午,他們沒有回去,是在外面吃的東西,吃完之後繼續在街上逛,一直逛到下午快要傍晚的時候,他們才提著買的東西往回走。
路過一個小石橋的時候,楚昱看到橋頭邊圍了一群人,他站在人群外面往裡面看了一下,裡面跪著一個衣衫襤褸、蓬頭垢面,身材嬌小看上去只有十三、四歲的女孩,在女孩的脖子後面插著一根稻草。
旁邊有一個五十多歲的女子,正在向圍觀的人介紹這個女孩的情況。
這個女孩姓朱,沒有大名,父母一直叫她草兒,三年前跟著父母從老家逃難到信陽府的,雙親一直靠給別人做工餬口。
一年前母親生了一場大病亡故,沒過多久父親也病倒了,經過一年多的醫治也沒有救回來,半月前也撒手離世。
因為母親和父親生病,先後欠下了不少的銀子,辦完父親的喪事之後債主登門催債,草兒把能變賣的東西全都變賣光,也還欠二十兩銀子。
債主只給了她十天時間籌錢還債,如果到期不還就要把她賣到青樓抵債。
草兒不想被賣到那種地方去,所以央告了鄰居大娘,領她到大街自賣,希望有好心人能花二十兩銀子買了她把債還清,避免被賣到青樓去。
楚昱想到現在那個宅子就他跟絮兒兩個人住,要是兩個人都出門了,連個看家的人都沒有。
而且那個房子這麼大,也不能指望所有的事情都讓絮兒一個人來做,也應該找一、兩個人來幫她分擔一下。
這女孩雙親已經亡故,無牽無掛,買回去幫絮兒分擔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正合適。
於是跟絮兒商量了一下,然後讓那個女子把這條街的里正找來,當著里正的面寫了三份賣身契,各自按了手印,簽了名。
然後又一起到了衙門,向衙門遞交應交到衙門存檔的那份賣身契。
按照大魏律法規定,春節要放五天假,所有的衙門官員和衙役都採用輪值的方式放假和在衙上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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