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剿匪
大明的官員,在百姓面前當然要有一番威儀赫赫。
船隻都重新靠了岸,閆大人在一眾手下簇擁下大搖大擺地迎著逃難的人群而去。與此同時,莫翰韜大人的座船也再度向延長方向駛去——剛才兩位大人都不約而同地靠了南岸:萬一來的是匪,莫大人的大可為之身也不能輕赴虎口呢!
百姓們見到朝廷青天大老爺的旗號,呼啦啦跑過來,跪了滿地,哀嚎聲響成一片。閆大人雖是青衣小帽的打扮,不怒自威的氣派是普通人等模仿不來的。擺足了朝廷命官的架子,簡單吩咐了幾句,坐著轎子,率領百十個威武之師,再度向延川方向施施然行去。身後跟隨的,是成千上萬重新燃起生活希望的百姓。
閆大人行得信心百倍。因為他很清楚,按照大明的律令,武將收復城池不計功——武將的功勞,朝廷旁的一概不認,只認斬首功。你說你野戰勝利解除了敵人威脅?好啊,口頭表揚一下。啥,獎金?拿首級來!你說你據守孤城賊不得越雷池一步保障了後方安全?好啊,加油,繼續努力!獎金?呵呵,拿首級來!交多少首級賞多少銀子(理論上哈),明碼標價童叟無欺。至於其他麼,少廢話,朝廷一概不認!滾!
至於文官呢,朝廷只認守土之責。假設你是知縣,手裡只有一百衙役,賊人來了五千。請問,你怎麼辦?
進山打游擊?哼,砍了!你分明是畏敵如虎,臨陣脫逃!都像你這樣陰縱賊寇,賊人豈不長驅直入了!你對得起君父的如山似海之恩麼?你對得起朝廷的信任麼?
那應該怎麼辦呢?
去死啊!
披髮仗劍死在縣衙臺階上最好,要麼自掛東南枝也行。放心,朝廷會蔭你一個子侄,免試進入體制內!
當年太祖爺設計這套系統可謂用心良苦:武將們誰\u0026他\u0026媽也別想虛報戰功騙朕的銀子、文官們不是知書達理麼?很好,給朕做消耗品罷——同時也消耗了賊人。朕的消耗品有的是,請問賊人你耗得起麼?!
如果你是知縣,沒有合理的理由(常文平知縣的理由就比較合理哈,至少說得過去)丟了縣城,後來又收復了,也行。死罪你不用擔心了,但罰總歸還是要罰的:是口頭警告、是降級留任、還是降幾級留任、還是免官罷職、或者,充軍發配……你要相信朝廷。
嗯,當然,你可以為自己辯解。你知道,朝廷最愛聽的聲音是啥麼?不是你那破鑼嗓子,而是銀子發出的清脆撞擊聲!這個不用我告訴你吧?
因此,閆大人一點也不擔心榆林的兵將分了自己復土之功。這是文官桌上的菜,輪不到大字不識的武夫們伸筷子!至於那邊會不會有文官跟過來這個問題,閆大人也很有把握:大家都是官場中人,說到底,這場簍子還是榆林府捅下的。都是府城,級別相同,彼此心裡手下都會有分寸,這是規矩。
率兵到延川協助“剿匪”的是榆林府參將李長髮。
首先,榆林府有陝西都司府的正式調兵命令,師出有名。
其次,蕭長華心裡很清楚這場禍事由自己而起,雖然屎盆子已經扣到於勝良頭上,再多抹幾把也是好的,萬一將來有什麼隱患,提前備個後手。
第三,前陣子被關盛雲榨走了不少銀糧,府城手頭有些緊,需要想辦法補貼一下。最好的補貼方式,當然是從隔壁想辦法。
最後,李長髮可是跟關盛雲手下一個叫谷白樺的悍匪頭目拜過把子的,羅詠昊神木縣那一片也是他名義上在照應,因此就算不走運撞上,也就是把酒言歡大喝一場的事,不會被殺個全軍覆沒沒法子跟朝廷交代。
怪不得京師的袁大人對這個座下弟子青眼有加,蕭知府考慮問題就是全面。
李長髮進了延川就很生氣:龔德潤那賊下手挺黑的,雖說是個縣城,硬是沒留下啥像樣的東西!剿匪總要有些首級,但這活在城裡不能幹。大部分城裡的居民都有戶籍冊,讀書識字的人也多,殺良冒功的風險不是一般的大。聽說龔賊沒下鄉,周邊鄉民反而有不少從縣裡背了糧回家,李參將一揮手,幾個營分頭撲向了延川郊外。
鍾阿義是松江府人,一場瘟疫父母雙亡,十二三歲的半大孩子投奔了崑山縣的舅父。崑山是著名的魚米之鄉,舅父是個老實巴交的普通人,下湖打魚上岸耕田,甥舅兩個日子過得挺安逸。
附近有個傀儡湖,還有一種很特殊的職業——湖盜:平時打魚運貨,遇到孤身客商半夜一刀砍了踹湖裡喂螃蟹。
傀儡湖得名於傀儡戲。傳說唐玄宗時著名宮廷伶人黃幡綽,為了避安史之亂也為了餬口,流落到這裡,買了艘小船在湖中演戲謀生。唱戲是假扮他人,有時化妝,有時用面具,也有時會用上些木偶,故名傀儡戲。地方富庶,文風也盛,周圍的水上人家紛紛劃了船圍著聽戲。再後來,這個風俗便沿襲下來。傀儡戲,也逐漸演變成了百戲之祖:崑曲。
有次一群湖盜洗了看戲的觀眾,沒想到裡面有個致仕的尚書,連驚帶嚇犯了心梗,死了。
家屬不幹了。
尚書的家屬發飆,那還了得?
官府轟轟烈烈的嚴打。
湖盜首領是捕頭的小弟,當然主要成員一個沒抓住。但縣太爺必須交差啊,於是抓了很多人。搶劫時黑燈瞎火湖盜們又蒙著臉,苦主家屬也認不出誰是誰,人數湊得差不多就好。抓了你最好痛快承認——不招?好辦,打唄。打到你招,或者,打死後讓別人指認你。縣太爺嫌上報刑部手續太麻煩,也是為了給苦主家屬出氣,把一干“主犯”都判了站籠,十幾天日光浴,全都活活站死了,裡面就有鍾阿義的舅舅。鍾阿義年紀小不夠判死刑,被流放到榆林府。
死者家屬表示很滿意。
鍾阿義入營那年也就十四五。新來個江南細皮嫩肉的童子雞,軍漢們也很滿意。
唯一不滿意的是鍾阿義。
不用等再大一些,他很快就明白了,這世上只有一個道理:弱肉強食。
少年鍾阿義變了,變得心黑手狠。除了敬畏長官的馬鞭和軍棍,鍾阿義什麼都不怕。
到了二十幾歲,鍾阿義已經成了隊裡的小旗官。小旗官是最基層的小官,軍餉經過各級將領的層層過手,到他這裡已經沒什麼可扣的了,糧豆也是一樣。不過吃飯時他有優先權:等他吃飽起身,小旗裡其他人才能開飯。
軍中日子本來就苦,前陣子更苦:聽說有一夥兵強馬壯的流寇狠狠敲了府尊大人和副帥一筆竹槓。幾枚銅板的軍餉不用指望了,伙食更差,如果還像以前那樣自己可勁吃飽,手下差不多就會餓死人了。鍾阿義也只好忍著些,往清湯寡水的粥裡丟進大把的野菜,好歹把肚子糊弄過去。
終於盼到天大的好訊息:要開拔去剿匪啦!
軍中有規矩:開拔要發雙餉。這意味著多少能落下些散碎銀子渣。更重要的——可以發財啊!
大大地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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