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暴高坡的一角,食人山谷中,十多頭食人魔正圍著一隻被燒得焦黑的野豬,展開一場饕餮盛宴,它們興沖沖地撕扯著肉。弄得遍地狼藉。
“俺的,都是俺的!”
“你這傻子,也配跟我搶?”
而其中最為高大、也最為肥胖的食人魔一棒槌敲昏身旁的同伴,搶下其手中的豬腿,一口吞下去,意猶未盡地舔了舔自己的手指。
他叫朗普,是食人魔部落的頭領。
朗普發現自己越來越聰明瞭,他的手下也經常這麼說,不過他們還不會用這麼高階的詞彙,只會說他:“真會找食”。
但聰明的朗普能懂得他們的意思,為此很是受用。
在食人魔的字典裡,“會找食”就是最大的讚譽,無論是用粗壯的大棒,還是用聰明的腦瓜。
在暴飲暴食之餘,朗普也會翻看之前從“小零嘴兒”那裡搶來的書籍,看得津津有味,也從中學到了許多有用的東西:比如他從《席恩的冒險日記》這本書中得知:放一個寶箱,或是撒一把金幣在道路上,再在前面挖一個深坑,用茅草蓋上,很快就能得到更多的“小人兒”,書裡管這種行為叫做“陷阱”,朗普很喜歡這種高雅的叫法。
而令他最為著迷的,就是《傻瓜式火球術解析》中一種叫做“法術”的東西,能讓他發出比野豬頭還大的火球,能輕鬆把一頭長毛象變成烤肉。
朗普就是用這個方法搞來大量食物,並且把附近普遍三兩成群的食人魔,整合成一個足有二十幾只的部落,畢竟不肯加入的都被郎普變成了烤肉,在大家的肚子裡待著呢。
這是個可以載入食人魔史冊的劃時代的成就——至少在朗普看來是這樣的,所以他給這個部落取名叫“新時代”,這也是從書中學到的名詞。
只可惜在食人魔部落中沒有人能理解這個名字,還有手下問為什麼不叫“大肉塊”部落,結果他被朗普狠狠地敲了一棒槌。
朗普對手下的食人魔總有一種“恨鐵不成鋼”的感覺。
每次他想按照那本《軍事操練大全》裡的內容,讓手下排成陣型伏擊敵人時,那些食人魔總是高呼著“肉!肉!”,然後揮舞著大棒亂哄哄地衝上去。
他想要教手下們說通用語,希望能夠勒索人類更多食物,但食人魔們除了“吃”“肉”“食物”這三個單詞外,一無所獲。
“唉……”
“部落裡的聰明人還是太少了。”
吃飯之餘,朗普常常一邊思考,一邊感嘆。
然而其他食人魔可沒有這種擔憂,吃完飯早就鼾聲如雷,呼呼大睡去了。
他最近在著重培養一隻名叫“大頭”的食人魔,這傢伙魔如其名,腦瓜子很大,一個頂倆,郎普認為腦殼大的傢伙也許會更聰明點。
“頭兒,那邊有食物了!”
朗普安排的“偵察兵”在山頭上興致沖沖地說道。”
“大頭,來了什麼東西?”
朗普高興地吐出一根骨頭,爬上山坡,畢竟食人魔是不會飽的。
“是大蜥蜴,肉可多啦!”
被稱作大頭的食人魔手舞足蹈,揮舞著手中的狼牙棒。
是火蜥蜴?
又或者是雙足飛龍?
郎普腦中頓時閃過好幾個形象,但這裡面沒有一個是好惹的傢伙。
“你描述一下長啥樣。”
“俺看看啊——和鮮肉一個色兒,紅紅的,四條腿,兩個翅膀,一條尾巴……”
朗普越聽越不對勁,他親自爬上山頭,看到了對面的“大蜥蜴”。
他頓時臉色大變,狠狠地給大頭來了一棒槌,讓那顆本就碩大的腦袋腫得更大了。
“你個蠢貨!”
“那他媽是條龍!真龍!”
說完朗普還氣不過,追著那呆頭食人魔狠狠地打,揍得他連連哀嚎。
大頭委屈地說道:“頭兒,伱打俺幹啥,俺說錯啥了?”
“那不就是個大蜥蜴嘛。”
確實,相比於大多數同族,他已經算聰明的,能夠認出那是蜥蜴,而不是高呼“肉”“肉”,這已經很難了。“你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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