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七話 凶宅(三)
其實蒲子軒第一次闖鬼宅硬拉著祝元亮去,無非是為了壯膽,如今既已知曉了那個小男孩的存在,心裡把他當作一個正常人倒也無所畏懼,於是第二天,蒲子軒獨自來到麗安路十四號,果然,又在二樓最後那個房間裡遇到了那個小男孩。寒暄過後,蒲子軒把雞毛毽子掏出來在他面前晃了一晃。
小男孩面露喜色:“哥哥,你是來陪我玩的嗎?”
蒲子軒點點頭:“是的,我叫蒲子軒。”
蒲子軒要他跟自己一起去街上,小男孩卻死活不肯。見小男孩把二樓客廳的油燈點上,蒲子軒只好在昏暗的燈光下心不在焉地陪著他踢起了毽子。
小男孩玩得非常投入,動作靈巧,身手敏捷,好似等一個玩伴已經等了很久。踢了不到半個時辰,蒲子軒漸覺沒趣,便一屁股坐在地面上,假裝累得夠嗆。
兩人相對而坐,小男孩說道:“哥哥知道嗎?我已經有好多年沒這麼開心過了,別人都不敢到我家來,我也沒什麼朋友,一直孤苦伶仃地生活在這裡。”
“你為何沒有朋友?”
“因為我是妖怪嘛。”
蒲子軒一怔,看著眼前這個有血有肉的可愛男孩,大笑一番,問道:“你這是哪門子的妖怪?”
“哥哥別不信,我把這裡發生的事情告訴你,你就明白了。”
此話正中蒲子軒下懷,便道:“好,哥哥今天來,就是想聽你說說這鬼宅的秘密。”
小男孩說道:“這房子,十多年前,住了一對戀人,女人是人類,而男人卻是妖怪。女人父母早逝,房子是女人繼承的,自從他們相愛以後,就在這裡幸福地生活。”
蒲子軒點點頭:“嗯,後來呢?”
“可是好景不長,有一天男人回家時,看到女人正倒在地上,她生了重病,雖然保住了性命,卻從此一直臥床不起。為了給女人治病,兩人花光了所有的積蓄,男人因為是妖怪,沒有戶籍,為了掙錢,只能在外幹各種黑工。女人看在眼裡,痛在心裡,有一次,她摸著男人的臉道:‘我不要看到你這麼辛苦。’於是有一天,男人回家,進房間卻沒看到女人,到處尋找未果,便向窗外看去,只見那女人已跳到樓下自殺身亡。男人瘋狂地衝下樓,抱著女人痛哭。”
蒲子軒還是點點頭:“好,挺令人傷心的,然後呢?”
“男人傷心欲絕,便釋放出了妖力,把女人的魂魄留住。魂魄形成的人形,不再具有病痛,他們又過了一段短暫的幸福生活。可是,留魂的妖術,會持續耗費妖怪大量的妖力,代價便是:男人的身體會變得越來越虛弱,記憶也會不斷消失。於是女人有一天對他說道:‘人總是要死的,強行留下我的魂魄,不過是徒增我們的痛苦罷了。我這一生,從來沒想過,會愛上一個妖怪,可我從來不曾後悔。有你,真好。’”
蒲子軒不再作聲,等小男孩繼續講述。
“男人不甘心,便釋放出所有的妖力,籠罩了這套房子,希望把女人的魂魄永遠留住。從此,他成了一個失去所有記憶的瘋子。雖然女人最終是不在了,但這房子,也從此便有了留魂的能力。有些身患絕症的人,來這裡自殺,可以獲得七天的健康身體,去完成他們在人間的最後夙願。我想,八天前自殺的那個女人,現在,已經去轉世投胎了吧……”
蒲子軒隨即聯想到了趙成依,倘若小男孩這一切說的都是真話,那麼死去的趙成依魂魄出現在生前的房間,倒成了合理的解釋。可蒲子軒不信邪,又疑惑地問道:“那我問你,你是怎麼知道這一切的?”
小男孩道:“因為,我就是他們的兒子啊。我的爹爹,就是樓下那個瘋癲的叫花子。我告訴過他真相,可他也很快又忘了。我哭過,求過他,請他想起一切,可幾次下來都是無功而返,我也就不再打算和他說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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