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選進化:我能載入主角模板

第17章 貝爺和德爺說過了,在野外絕對不要喝生水

“喂!拿斧頭的!”

解決了尿急問題的程某人的突然開腔,讓始終保持距離的兩個大學生身體微震。

在成功目睹了程天干掉紅魔的全過程後,一隻耳他們對程天這個明明應該也是新手的戰力感到驚愕的同時,也隱隱產生了一點畏懼。

這跟之前打喪屍的時候還不一樣,程天干紅魔時所展現出來的果斷與殘暴,讓他們非常自然地產生了一種,現實中的程天可能不是什麼好人的聯想。

誰家好人能把惡魔敲成人棍啊!?

可讓他們甩開程天自行推進……那就更不敢了,估計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話教人教不懂,事兒教人一遍成,已經親身體會過魔界村兇險的他們早就斷了逞英雄的念頭,現在兩人只想嘗試抱大腿。

所以程天不動,他倆也就乾脆地在距離程天十米開外的地方休息了起來。

“大哥!您說!”

自覺自己跟程天差遠了的一隻耳當場立正。

“有吃的嗎?”

“我們去找!”

面對程天突如其來的要飯行為,一隻耳這邊還在撓頭的時候,渾身血痂的笨蛋大學生直接一把攬住了室友的脖子,沒問原因直接將活兒一併攬了下來。

已經幹過一次蠢事兒的血痂笨蛋在這會兒的思路卻是前所未有的清晰。

他已經徹底認識到了,人家一隻耳好歹還有些戰力,有資格在程天這邊蹭點助攻什麼的,而自己就是個拖後腿的廢物,對方根本沒有任何幫助自己的理由在。

如果想要抱人家大腿,那麼就要儘可能地展示自己除了戰力以外的價值,跑腿啊、搬運啊,替大腿處理一些雜物什麼的。

此時此刻程天的要求,就是一個很好的展示自己價值的機會。

吃的東西他們兩個確實都沒有,但血痂笨蛋記得,其他已經死掉的玩家當中,確實有幾個帶著挎包公文包的人在,裡面能翻到吃喝的機率很大。

短短的一個小時時間已經讓他的觀念大幅度轉變,只要能抱住大腿活下去,摸屍體什麼的都只是小問題而已。

實在找不到的話,那就只能嘗試搜一下週邊墓碑,看看有沒有別人留下過貢品可偷……也不知道中世紀風格的世界觀到底興不興貢品裡帶食物。

“等一下。”

正當血痂準備帶著一隻耳原路返回的時候,程天突然叫住了他們,當血痂回頭,便看到正在呈現拋物線的棒球棒落到了自己身前不遠處。

“拿著,多少防個身。”

把白板棒球棒扔給血痂的程天說道。

“好的大哥!”

剛剛做出了表態就立刻得到回應的血痂可謂是一臉的喜出望外。

一隻耳這邊也是拍了拍血痂的肩膀,然後便跟著他一起開始原路返回。

殺喪屍和搜人屍,本質的區別還是蠻大的,至少兩個大學生還是做不到完全的毫無心理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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