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敵從我看見BOSS血條開始

第35章 活閻王(2更)

不過如果像妖魔一樣,偷偷殺人,好像也是可行的。25血的布靜珊,提供的是10點經驗值。

那5點血,6點血的普通人,3點經驗值?不!應該沒那麼多。

布靜珊是學過武的,綜合來看,實力不下於我。

沒有偷襲手段,我甚至不一定是她對手。

如此來看,10點經驗值是給的偏高的。

那殺死普通人能給的經驗值,應該是1點,甚至是0.5點。

這樣看的話,殺人的經驗獲取率,其實不高。

因為殺人刷經驗這條路,風險很大。

正常情況,也就殺1-2人,就必須隱匿跑路了。

算上躲藏的時間,一天也出手不了幾次,否則暴露行蹤,就是必死無疑。

至於一次性殺死十幾二十人,那也和自殺沒區別了。

所以殺人刷經驗值這條路,是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只是必須偷偷摸摸的,隔一段時間殺一人,並且不被人發現才行……

等等!

我特麼在想什麼啊!

玩個遊戲而已,怎麼越想越變態了。

沒必要沒必要……

方羽連忙收了心思。

這思路再延續下去,他怕是要真的開啟一條不歸路了。

不過他不做這種事,不代表其他人不會做。

殺人能獲取經驗值這種事,是瞞不住的。

現在沒人爆出來,多半也是和他一樣,有點掛不住臉面,覺得這手段放到檯面上,實在太陰暗變態了,玩個遊戲沒必要這麼搞。

當然,私下怎麼玩,就沒人管的到了。

而且……

殺人,並不一定要隨機亂殺人。

還有一種方法,是可以有正當理由的去殺人的。

方羽想到了嶽廣。

沒錯,那就是……帶刀好人!

一個好人帶刀,那他就可以刀人!愚地府的許可權是很大的,因為妖魔的隱匿能力太強了。

當愚地府的人,認定有人是妖魔時,他就是可以出刀殺人,以他人之死,去驗證身份。

人被殺,就會死。

妖被殺,真身就會暴露。

很簡單的邏輯,帶刀好人,就是有資格殺人。

方羽不知道愚地府的規矩是什麼樣的,但從觀察來看,愚地府亂殺人也不是一兩天了。

那嶽廣,不就當眾殺人,現在還好好的。

這層皮,好使!

方羽對禮千玄的招攬,心熱了起來。

這愚地府,得進!到時套上帶刀好人的皮,看見誰不爽上去就是一刀,找機會再混刀一個,經驗嗷嗷漲!在方羽想到這的時候,前面已經能看到他的家了。

但令人奇怪的是,他的家門口,竟聚著好多人。

方羽心中咯噔一聲,那些人的議論聲也隨之傳入耳中。

“黑虎幫,你們的人怎麼可能是刁德一殺的!愚地府都發公告了,那是妖魔所為!”

“別說了,他們就是找個由頭,要吃刁家的絕戶!”

“欺人太甚!欺人太甚啊!光天化日,逼良為娼,還有沒有王法了!”

“放開茹茹,有本事衝我們來!誒!誒誒誒!你瞪我幹嘛!殺人啦!黑虎幫殺人啦!!”

“愚地府呢?愚地府的人呢?平日裡囂張跋扈,動不動拔刀殺人,怎麼黑虎幫作惡,就沒人敢來主持正義了?”

“愚地府?黑虎幫他們養的一群狗罷了!平日也就敢對我們平民百姓叫囂,哪裡敢對黑虎幫的人兇啊!”

“一群連妖魔都殺的人,卻不敢掃蕩黑虎幫,這世道,當真可笑!人,難道能比妖魔還可怕嗎?”

眾人義憤填膺,而方羽在聽到眾人的討論是,人已經如一陣風般,往屋裡衝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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