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共同作案
既然這兩人跟宋家,唐家之間的積怨這麼深,那麼殺死這兩人親人的無非就是唐家或者宋家內部的人,目前剝皮案的主要兇手宋辰溪已經歸案,從他殘忍的作案手法可以看出,前兩起動物守護神案件也很有可能會跟他有關。
帶著腦海裡逐漸顯現出來的真兇輪廓,慕諾恩和風梓柯先是跟警員那邊拿到了宋辰溪的資料,隨後便走到了關押宋辰溪的1號審訊室裡,決定先由風梓柯開始首審,而慕諾恩則透過判斷他的微表情,從而判定他的證詞是否屬實。
在兩人進入1號審訊室後,姬墨離和另一個參與審問的警員也拿著相關資料來到了2號審訊室,對關押在此地的董明陽進行審訊。
四人分別進入審訊室,風梓柯和慕諾恩這邊則是率先開始了審訊。風梓柯翻開宋辰溪的資料檔案,大概地瀏覽了一遍,將檔案裡的一些重點記在心中。
工作之時的風梓柯收回了之前的嬉皮笑臉,臉色嚴肅地看了宋辰溪一眼,便在詢問筆錄上寫上了詢問的時間,地點,會見人,被會見人,涉嫌罪名,記錄人等相關內容,將這些資料都記錄完畢後,風梓柯的審訊開始,兩人產生了如下對話:
風梓柯:“宋辰溪,除了你的原名,你是否用過其他名字作為你的藝名?”
宋辰溪:“沒有。”
風梓柯:“你是哪年出生的,籍貫何處,因何到達C市?”
宋辰溪:“我於1994年7月28日出生,籍貫M市,在來C市前在Mk醫科大學就讀臨床醫學專業,但大學還未畢業便因身體和經濟原因而退學,到C市一方面是想留在貓咖店裡幫哥哥的忙,另一方面則是想攢點錢去醫院治病。”
風梓柯:“經過現場舉證及檢驗結果,我們認為你涉嫌殺死小河村村民何浩並且跟動物守護神系列案件的關係也很大,你對此有何看法?”
宋辰溪:“小河村的村民何浩是我殺的我承認,但動物守護神系列案件的死者跟我並沒有關係,在那兩個案件的案發當天我有不在場證明,具體情況您可以派人前去核查下。”
風梓柯:“詳細說下動物守護神案件,你在案發當天的不在場證明。\"
宋辰溪:“在第一起動物守護神案件發生的當天,我在藍天會所陪兩個Vip女客人一直喝酒玩遊戲到半夜12點,之後便開始服務她們直到第二天早上才睡,在第二起動物守護神案件發生的當天,我陪同一個VIP女客戶去參加一場化妝舞會,舞會結束後我便被她帶回家了,藍天會所和化妝舞會的現場都有監控錄影可以查到的。”
風梓柯:\"你提供的這個情況,我們自會派人去核實,現在說回你的案子。你剛剛已經承認了小河村的村民何浩是你殺死的,你的作案手法是怎樣的?\"
宋辰溪:“誠如你們所查到的那樣,我先是偽裝成陳老闆,謊稱要購買他的所有皮草,同時我還帶上了一隻活貓讓他當眾驗出這隻貓的毛色及質量,以巨大的利益誘惑他私下見面,隨後便僱人開車送到他家門前,進入他家裡後,我讓他先跟活貓玩一會兒跟它混熟,等它願意被他摸毛的時候再對他的能力進行考驗,他跟貓玩累了便進去廚房倒水,而我則趁他倒水背對著我的時候,把早已準備好的麻醉針扎進他脖子裡,趁他被麻倒後拿起事先準備好的匕首直接割他喉,然後在他死後便用手術刀將他整張皮都剝了下來。\"
風梓柯:“你既然說你是僱人開車讓被僱人送到受害者家中的,那請問下你僱的人是誰?他的聯絡方式是什麼?你們之間的僱傭憑證,比如交易記錄那些你又放在了哪裡?還有就是你剝皮時使用的手術刀現在又被你藏在了哪裡?”
聽到這話的宋辰溪一向淡定的神情有些變化,但他很快又恢復如常,看著風梓柯說道:“我和被僱者之間,都是透過網上聯絡的,在交易結束後我和他就沒有任何來往,至於交易憑證那些也早就被我扔了,而我用來剝皮的手術刀則被我埋在了離何浩家不遠的泥土裡。”
風梓柯:“但據相關資料所示,你的銀行賬戶裡並沒有大筆的支出,既然你沒有花錢,那你所說的僱傭關係那就是不成立的,而且根據車牌資訊所示,出現在案發現場的失車經調查是董明陽本人的,他為什麼會出現在那裡?你和他之間是否存在共同作案的可能性?至於你說的手術刀的位置,晚點我會帶你去現場指認。”
宋辰溪:“沒有,所有的事情都是我一個人乾的,跟董明陽並沒有任何關係,至於那失車我並不知道是董明陽的,這車是我自己網上租來的。”
風梓柯:“你的車是在哪個網租來的?租車的聯絡人和電話又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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