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人原本垂頭喪氣的耷拉著腦袋,聽到翠雲來了,立刻抬頭,眼裡閃動著激動的光芒,有希望了,只要小兒子出手,他們就能平安無事了。
“翠雲,翠雲,我三弟呢,還有我三弟妹呢,你讓他們馬上過來救我們,哎別跑,你再跑我打斷你的腿……”
這是陳家老二的聲音,翠雲聽到這個聲音心底就發毛,緊緊閉著嘴巴拔腿就跑,唯恐他們追過來。
翠雲的速度太快了,紅委會的人還沒有反應過來,那個黑白配已經消失在十字路口的轉角處。
翠雲躲進一個巷子,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衣服,看來這身衣服穿不得了,得想辦法去弄一套衣服換上才行。
可布料是個緊俏的商品,必須要布票,沒有林菀,她哪裡去弄這個東西,腦子也算活絡,直奔賣舊貨的調劑商店。
調劑商店就像一個雜亂的百貨商店,只要你有時間和精力,都能找到你所需要的商品。
翠雲一眼就看中掛在牆壁上的碎花外套,現在是十月份的天氣,早上和晚上都要加一件外套才行。
碎花外套不貴,也不便宜,畢竟是舊貨,袖口和領口磨損得厲害,但也花了翠雲兩塊錢。
翠雲肉疼地從褲袋裡摸出了兩塊錢,要知道從現在起,她已經失業了,沒有工錢能拿。
早知道這樣,還不如拿一千塊錢遣散費,跟著廚師花匠他們離開,讓陳劍鳴幫她在附近找一個地方待著,可後悔也來不及了。
翠雲又花三毛錢買了一個大布袋子,她準備晚上偷偷潛入洋房,她的衣服和日用品還在洋房裡,必須得拿出來才行。
等拿到她的東西,就直接回孃家,原來翠雲已經想起來了,林菀可是逼著她跟老家打電話,讓她娘把狗蛋帶過來。
或許在她去醫院的這段時間,她娘來過了,已經把林澤給領回去了。
至於為何不見狗蛋,那就不是翠雲關心的事情了,如果不是陳劍鳴堅持,她早就把狗蛋給弄死了。
林菀和奶媽也在到處奔波,經過多方打聽,得知翠雲的家就在離火車站三十幾公里的小山村,每天早上七點有一班車能過去。
但也只是到縣城,想要往村裡跑,就要利用其他交通工具了,比如兩條腿走路,或者腳踏車、拖拉機,牛車驢車也行。
看了眼手錶,已經快晚上六點了,林菀決定先在附近找一個招待所,弄了一張空白的介紹信出來,理由就是去那邊找被拐的孩子。
現在被拐的孩子和姑娘不少,甚至還有長相漂亮的小媳婦,被人販子用迷藥迷暈,賣到山溝溝裡給老光棍當媳婦。
果然,當她拿出介紹信開房間的時候,服務員看向林菀的眼神帶著憐憫,看這個小嫂子的歲數,她的孩子還小吧。
“咋這麼不小心把孩子給弄丟了,真是作孽啊,孩子多大了。”
奶媽伸出大拇指和小指,表示六歲了。
“才六歲啊,這孩子要吃大苦頭了喲。”
林菀苦澀的點點頭,苦頭肯定要吃的,今年才六歲,哪裡有反抗能力啊,還有一個最大的問題,是她不認識自己的兒子啊。
開好一個房間,把行李放下後,兩人想出去看看有沒有啥吃的,可這個時間段,外面已經沒有啥人走動了,更別說找吃的地方。
林菀關上房門,手一抖,兩個飯盒出現,奶媽已經波瀾不驚了,反正林菀是不會害她的,怕個鬼啊。
飯盒裡是白米飯和幾塊油煎帶魚,還有一些蔬菜,這樣的菜式在別人眼裡已經好得不能再好了,奶媽卻嘆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