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冒頓啊冒頓,你最後還是被我砍下來了腦袋!”
張銘看著錦盒中的腦袋,嗤笑一聲,很是不屑。
“他的屍體呢?”
“被末將手下的人洩憤,用刀砍成了肉醬。”
周亞夫面不改色說道。
他們手下人有邊疆之人的親戚,自然是對於冒頓叩邊的行為感到十分憤怒不已,自然是恨不得把冒頓砍成肉醬的。
“算了算了,能夠留下來一顆腦袋就行。”
看完了冒頓的腦袋,張銘也是懶得再看了,“王離!”
“末將在!”王離站出列來說道。
“這個冒頓的腦袋,拿回去你的城池去,在城門之上懸掛三日,然後再風乾,把頭骨給我嵌入城牆之上!”
“讓他們匈奴人好好看看!”
“他們偉大的冒頓單于,在我們大漢的手下,屁都不是!”
“如果我願意的話,冒頓的腦袋我都能夠用來當作酒杯用,拿去!”
王離聞言,也是很高興的接過來了冒頓的腦袋。
“是!”
“微臣定然照著陛下的意思辦事兒!”
跟著陛下打仗就是爽啊,一路橫推過去,任你是什麼招式,反正都只會是我的手下敗將罷了。
“哈哈,此次征戰的目的已經達成,三軍休整一日,後天班師還朝!”
“諾!”
眾將皆是高興的答應下來,此戰他們都是立下來了不少的戰功,只要回去沉澱沉澱,然後他們家中的長輩再運作一下,官路定然是順暢無比的。
雖說免不了家裡的運作,但是他們也是真正在戰場上殺敵立功的,若是真的是混飯吃的,張銘也不會給他們機會的。
其實從某方面來說,只要他們自身不是太廢物,經歷的多了,就算是庸才,也一樣可以變成人才的。
就像是樊噲家的那個兒子,雖說就是個莽夫,打仗還不錯,帶兵也就那樣,但是跟著一群天才混,整日裡耳濡目染的,竟然也是學會了不少東西,差不多也是有著二流武將的水準,能夠帶上五六千人的兵馬,指揮若定。
當然了,上萬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張銘這一趟外出,看似一眨眼的功夫過去,但是實際上已經過去了八九個月時間,等到班師還朝,大隊人馬回去,這一來一回之間,已經是過去了一年的時間。
朝臣們皆是在外面等候著,太子劉恆,也是穿著朝服,畢恭畢敬的出城三十里外,等候張銘迴歸。
“兒臣拜見父皇,父皇討伐匈奴已是一年,一路上辛苦了。”
劉恆見到張銘,也是不顧自己的身份,親自走上前去,替張銘牽著馬。
“太子有心了啊!”
張銘微微點頭,很是滿意,監國一年時間過去,能夠做到不驕不躁,比起一年前來,這臭小子倒是變得越發有氣度了。
不錯,不錯!
張銘對劉恆這一年的進步很滿意,不愧是我挑選出來的太子。
“這一年中,可有什麼大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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