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陳帝業

第173章 禪讓

光大五十七年(623年),四月。

皇長子、漢王陳至澤以病薨,時年五十三。

漢王好施仁政,在藩國,常使百姓稅賦悉免,舉國惟徵三分商稅、五分關稅。

百姓便之,作歌謠頌其德,然其府庫亦無積蓄,遇急務,財用不足,漢王往往以俸祿補之。

又寡嗜慾,雖布衣粗食足以置身,不好女色,終身所娶,不過王妃一人。

帝常嘆曰,漢王若為官,必為當世良吏,可惜生我帝王家。

或有人誣漢王不過欲由此致虛名而求儲位。

帝責之曰,能為虛名至如此,若居君位,民必愛之,亦為良君。

初,皇后沈婺華於諸子女中最愛漢王,帝罷漢王而以代王為太子,後不解,泣淚問之故。

帝曰,漢王好為孔孟事,我好荀子,孔孟尚仁,荀子尚法,以漢王為嗣,則我之後,恐將人亡政息。

後復問帝,仁君莫非天下之福乎?

帝對曰,仁君能為一時之仁,然人之性惡,遇仁君,天下或一時稱為盛世,而其暗中積弊,則將流毒於子孫。

欲施天下人以仁,不在有仁君,而在有仁法。

有仁君,天下初稱清泰,後必擾亂。

有仁法,天下初為擾亂,後必清泰。

君,一人一時之力也,法,萬人百世之力也,仁法所以勝仁君者,即在於是。

代王能守法修法,在我之後,使天下之法漸至於仁,故立焉。

後默然,自是不復責問於帝。

帝聞漢王死,哀之久,詔贈漢王親王爵,並賜漢王諡號曰“仁”。

太子請以其漢王長子襲漢王位,並世襲罔替,以為國之藩屏,帝善太子所請,許之。

六月。

常駿航海使羅馬還,上言舟船入羅馬境,至於埃及,副使魏徵已登岸使君士坦丁城,將自陸路東還。

又言,眾人歸時,聞大食人(阿拉伯人)慕門(穆罕默德)立烏瑪國於麥地那,慕門所立天方教甚能得人,大食或將歸於一統。

又言,大食之地,當東西之要衝,其國人亦強悍,大食一統,足以遮絕東西海上商路,恐非國家之福。

帝然其言,而以大食地距中土絕遠,不可徵,惟嘆之而已。

九月。

詔置天壽郡于丹丹宣撫司之南,以控扼南洋東西水道,使天壽郡隸於廣南經略府,治於獅城(今新加坡)。

十月。

唐王李淵遣使來貢,以唐境漢人少,請朝廷如隋時舊例,許百姓西遷。

帝許之,復賜唐王圖書三萬卷,賜唐公卿從三位以上衣飾服玩,責唐王勿忘中夏典章風儀。

唐以下國,執臣禮甚恭。

故其百官品次,稱位不稱品,其大臣稱正一位者,比陳之正二品,稱正二位者,比陳之正三品,其餘皆如此例。

十二月。

西隋王楊倓築泰安城(今西班牙韋爾瓦)成,宮室未就,而先置書院。

初,楊倓以敏慧美姿儀,於諸孫之中,最得楊廣寵愛,楊倓又愛儒學,好讀書,故雖隨楊廣徵波斯,尤命侍從攜詩書千卷以從之。

後楊廣身死,楊倓累經顛沛,書多散佚。

泰安書院成,楊倓集其舊書,才得二百餘卷,常深自幽嘆,乃多譯羅馬書籍為漢文書以充其所藏。

先是,西隋人在羅馬境,多從羅馬之俗,用西土服飾,泰安城立,楊倓以為隋之社稷復得存,乃令麾下悉用隋俗,改著東土衣裝。

光大五十八年(624年),正月。

帝以老邁,召見太子於內廷。

帝言,人老智昏,難為善政,所以仍居帝位,不過希冀圓滿。

又言,至光大六十年,將禪天子位於太子,太子當有備。

時太子受帝命監國政,掌大小之事,聞命惶恐,言已絕無他志,更辭禪讓之論。

帝責之曰,父子何必相猜忌,居君位者,自當以生民為念,當讓則讓,雖死無所恨。

太子固辭之,請止禪讓之事,帝不許。

三月。

太子以帝禪讓之志已堅,不可辭,欲獻禮於帝,乃請普置郡諮議局於各道中郡以上,又請增發國債二十億,以修繕道路。

帝悅而善之,下詔皆如其請。

六月。

工部試製火銃九年,終有成。

造火銃二種,其一曰三眼銃,能擊數十步外(百米),用鉛子為殺傷。

三眼銃價廉,然其值已貴於勁弩,大抵造一銃用錢六千。

其二曰鳥銃,其工甚難,價數倍於三眼銃,大抵一銃用錢三萬。

鳥銃亦用鉛子,能射百步之外(150米)。

帝與太子親往視之,太子以為器利,可配于禁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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