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身後周興的喊聲,陳志遠心裡頓時咯噔一下。
眼看都快到門口了,這十萬塊錢馬上就要到手了,結果這節骨眼上老闆突然叫住他……
這滋味,真不是一般的酸爽。
但也沒辦法,畢竟手裡這玩意兒人家可沒收錢。
人家只要一句“哎,那個不給啊”,你還能不還?
陳志遠穩了穩神,轉過身來笑著問:“老闆,咋了?”
越是這種時候,越得淡定。
要是撒腿就跑,那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嘛。
結果周興笑呵呵地追上來:“你手機忘拿了!”
陳志遠一愣,低頭一看,果然自己那部手機正躺在周興手裡。
他這才鬆了口氣,心裡那個慶幸啊,幸虧不是要回公仔的。
一個手機才幾千塊錢,這一個公仔可是10萬啊。
孰輕孰重,陳志遠還是能分的清楚的。
應該是剛才付錢的時候,他隨手把手機擱在了旁邊的桌子上,結果忘得一乾二淨。
陳志遠趕緊接過手機:“哎喲,真是多謝多謝。”
周興笑著擺手:“現在手機都有定位功能,就算你真忘了,回頭也能找回來。”
“那可不行,”陳志遠一邊笑一邊擺手,“不管能不能找回來,還是得感謝你提醒啊!”
“行,那慢走啊!”周興揮揮手。
這回是真的走出大門了,陳志遠這才徹底鬆了口氣,感覺整個人都輕了好幾斤。
結果還沒等他回過神來,陳星野就在一旁開口:“爸,剛才周叔叔送的那個玩具是啥啊?給我看看唄。”
陳志遠撇了他一眼,笑著說道:“我發現你最近運氣是真不錯,每次帶你出來都能碰上大漏。”
這話也是有意說給兒子聽的,撿到寶這種事嘛,當然得甩鍋給自己兒子,這樣自己才能降低自己的嫌疑
陳星野聽得有點懵:“啊?今天又撿漏了?哪兒呢?”
陳志遠也沒多說,直接拿出手機,開啟抖音,搜了個“13年樂高蜘蛛俠公仔”的影片給他看。
影片剛播完,陳星野整個人都傻了。
上次出來買烏龜,結果烏龜賣了幾萬塊。
這次只是來廢品站買點練習冊,順手收了個送的玩具,居然又是個價值十萬的大漏。
他忍不住開始懷疑了。
難道……
自己真的是天命之子?
走哪兒都自帶撿寶光環?
看著還在原地發呆的兒子,陳志遠忍不住笑著催促。
“行了啊,趕緊走了,再不走,一會兒老闆反悔把玩具要回去了,你哭都來不及。”
對撿漏這種事,陳志遠是一點心理負擔都沒有。
在他看來,撿漏其實跟做生意沒什麼區別。
有的東西在你這兒賣不上價,換個地方、換個人,可能就能賣出個天價。
那能說人家賺了錢是在搶賣便宜那人的?
當然不能。
能賣出高價,本身就是本事。
就比如這個蜘蛛俠公仔。
上頭那層灰一看就知道在廢品站堆了好幾年了,最後還被老闆當個小玩意兒送人。
這說明什麼?
說明在老闆眼裡,它就是個不值錢的破玩意。
結果在陳志遠這兒,立馬價值十萬。
這種事,哪兒說理去?
而此時的陳星野也反應過來了,拉起爸爸的手就開始小跑。
雖然一部分原因是因為那十萬塊錢讓人激動,但他更急的是想回家和爺爺奶奶、還有媽媽炫耀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