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自無限

第26章 劍聖!出院!(求追讀)

拍賣交易行?

眼前突兀的出現了一個全新的頁面,為了方便理解,依然呈現出自己最為熟悉的遊戲介面,總之有點像毒奶粉,wow等遊戲拍賣行的集合體。

UI和使用者互動也不用教導,自動上手。

李夏快速的瀏覽了一下,分為【裝備】、【材料】、【消耗品】、【未知奇物】

點進【裝備類】又能看到細分的子項,比如【武器】類下面又細分出近戰和遠端,近戰又細分出刀槍劍戟斧鉞鉤叉等等。

防具又分重型,中型,輕甲諸如此類。

材料裡面則是各種五花八門的材料,消耗品裡面一次性道具居多,至於最後的未知奇物......不說也罷。

看了一會兒,李夏發現了問題,自己最高只能看到藍色裝備,至於更往後面的則無法看到。

他立刻向殿堂提出了疑問。

【尊敬的冕下,根據殿堂基礎條例,任何交易,贈與行為只能獲得與自己曾經獲得過最高等級裝備相同的裝備。】

這是什麼奇怪的規定?難道有錢還不能買高等級裝備了?

哦——懂了!

平衡!高階位使徒隨便撒點東西下來,便有可能把一個低階使徒武裝到在同階位亂殺。

這樣肯定是不符合殿堂的基本利益的,它需要的是使徒去幫助自己獲得超脫之機,而不是一個靠著抱大腿裝備、技能碾壓的戰鬥機器。

而且也是為了保護其他未成長起來的低階使徒,對於殿堂來說,肯定是排除外界的干擾,讓低階使徒自由發揮自由生長,整個成長體系才更健康,更有價值。

想明白了這一點,李夏便將自己的‘純淨鬼血,青色彼岸花’一起打包,掛上了拍賣行。

看著被自動分配到‘消耗品’-‘血統類’裡面的道具,李夏接著開始尋找起適合自己的武器。

這次學拳的另一個收穫便是確定了自己未來要選擇什麼武器。

當李夏詢問各位師傅,什麼兵器大規模作戰和單挑都極為合適的時候,諸位老師傅意見出奇的統一。

長槍!

本來就練大槍的八極老爺子更是搖頭晃腦來了一段《手臂錄》:“槍為諸器之王”,以諸器遇槍立敗也。

戚老爺子也點了點頭附和:“戚繼光《紀效新書》中寫道:三箭當一刀,三刀當一槍。”

並且長槍的貫穿傷遠比刀劍的切割傷更致命。

其他冷兵器中,刀劍的優勢,則在於應用範圍廣泛,便於攜帶和隱藏。

你說你器宇軒昂,要配寶刀寶劍,進入酒店,那絕對是個英武少年郎。

但要是扛著長槍,沒準槍頭還吊著一個酒葫蘆,那你只能是賊配軍..............

“我要是被近身了,長槍不就施展不開了?豈不是陷入危險之中?”

“那就是你學藝不精,月棍年刀一輩子槍懂不懂?”

李夏沉思片刻:“意思是用棍打人,要拘留十五天,用刀砍人要判好幾年,用長槍扎人,基本就是無期?”

眾多老師傅怒目而視。

“咳咳.....那個,咱們就是說,真的被人近身了,該怎麼辦?”

“簡單,過槍頭又逼不退,那就換武器,甩棍,短刀之類的都行,力求逼退,逼退不了就近身。

小子,你學的這麼多功夫是吃乾飯的?除非拿的是匕首,其他兵器被貼身了照樣沒轍!”

“你要這樣抬槓,那就在腰間插把手槍,誰進來你拔槍就打!”

李夏恍然大悟,深以為然。

卻覺得有點不對,一手火槍,一手長槍.......怎麼覺得有點熟悉?

等會,我就是劍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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