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香令

第94章 我不收利

“好,你既然認自己是陳氏子孫,你將陳氏家規第十一條說出來!”陳族長冷聲命令。深吸一口,陳津咬緊後牙槽:“凡族中子弟,以親睦為要。不顧手足之情,心懷叵測,妄行挑撥之舉,致家族失和,施以三十鞭刑。”

“你可認?”陳族長終於找回一絲威嚴。

“我……”陳津不想認,但他知道他此時狡辯,說他當時並未明確指責陳澈偷茶方,是族長自己誤判,後果會更加不可設想,“我認。”

“津兒!”陳員外滿目驚恐。

陳氏家規是受到官府認可默許,三十鞭將他打死官府都不會追責。

陳員外長在陳家,他沒有受過鞭刑,卻見過。

用常年浸泡在鹽水之中的鞭子,陳氏的執法者從小學會揮鞭子,兩鞭子下去就能皮開肉綻。

“爹,是兒不該憂心家中茶方洩露,不經查證妄自揣度,以至弟弟與商二娘子受辱,兒理應受罰。”陳津跪得筆直,他的勇於承擔倒是讓不少人高看一眼。

“族長,族長……”陳員外不忍,“津兒身子骨單薄,三十鞭會要他的命,族長可否手下留情,減輕些懲罰……”

陳族長也知道是自己急躁,他道:“陳津之錯,受害之人是陳澈與商二娘子。”

“陳澈,津兒無論如何都是你的兄長!你當真要他的命?你如此鐵石心腸,心狠手辣,枉顧手足,日後陳氏族人誰敢與你為伍!”陳員外對陳津愛護,對陳澈只剩厭惡和苛責。

“陳員外。”商梓姝看不下去,她沒給陳澈對上陳員外的機會,“你說得對,陳津雖是奸生子,也是員外的骨血。員外再偏心,陳澈也不好忤逆父命,為人子總得為孝道被不配為父之人飲血啃骨。

看在員外的面子上,我這個受害之人可以網開一面。”

陳員外被商梓姝懟得一張臉扭曲,陳澈不願意商梓姝妥協,被商梓姝伸手攔住:“但我記得陳氏家規可是上報官府,有朝廷認可,豈能朝令夕改,這與枉顧國法有何差別?國法不可違,父子手足之情又不能不顧,便折中吧。”

“如何折中?”陳氏方才出面圓場的人問。

商梓姝明眸一轉:“陳津身子單薄,三十鞭要命,就先領十鞭,養好再領十鞭,共三十鞭,我也認。”

她話音一落,不少陳氏族人倒吸一口涼氣。

有句話叫做長痛不如短痛!一時間無人應答,商梓姝左看看右看看,故作驚訝:“怎麼?十鞭也不成?那五鞭,分六次領罰,你們放心,我不是那典當行,不收利。”

陳族長臉皮抽搐,轉頭問陳津:“你可有異議?”

陳津目光陰沉沉從商梓姝身上挪開:“陳津沒有異議。”

“既然沒有意義,何不感謝商二娘子寬容饒你一命?”陳太太冷笑。

陳津這崽子恨極了他們,多不多折辱一次,都不會讓他感激一分,她為何要放過這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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