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解約?老子直接甩出錄音證據!
酒店房間內,陳奕看著再次被拉黑的號碼,臉上沒有半分波瀾。
他太清楚資本的邏輯了。所謂的法律和合同,在他們眼中,不過是用來束縛弱者、榨取利益的工具。
當這工具無法達到目的時,他們會毫不猶豫地換上另一副嘴臉。
恐嚇、威脅、潑髒水……
這些都是他們的常規操作。
果然,不到十分鐘,沉寂下去的微博,再次被一條訊息引爆。
天恆娛樂,也就是陳奕簽約的經紀公司,釋出了一篇官方宣告。
宣告寫得“情真意切”,先是大肆讚揚了陳機在《華夏天籟之音》上的精彩表現,稱其為“公司的驕傲”,然後話鋒一轉,開始賣慘。
【關於我司藝人陳奕先生合約問題的宣告】
“……陳奕先生是我司發掘並培養多年的優秀藝人,公司在其身上傾注了大量心血與資源。然,昨夜陳奕先生憑藉《如願》一曲獲得廣泛關注後,卻立刻向公司提出解約,並拒絕履行合約中關於單方面解約需支付違約金的相關條款……”
“……對於陳奕先生這種在獲得成功後便立刻背棄‘伯樂’的行為,公司深感痛心與無奈。我們始終視陳奕先生為家人,但面對如此無視契約精神的行為,為了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司合法權益,我司將被迫採取法律手段,向陳奕先生追討一千萬違約賠償……”
這篇宣告,用心極其險惡。它絕口不提之前逼迫陳奕給陸涵當墊腳石、落井下石逼他解約的事情,反而將自己塑造成一個被“紅了就翻臉”的藝人背刺的受害者。
一瞬間,剛剛逆轉的輿論,再次變得複雜起來。
“我靠,真的假的?陳奕剛紅就要跑路?”
“不會吧……這吃相也太難看了點,剛被官媒表揚,轉頭就背刺老東家?”
“我就說嘛,資本家沒一個好東西,但藝人也未必是白蓮花。坐等一個後續。”
“雖然公司很噁心,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吧?如果合同真那麼寫的,陳奕確實不佔理啊。”
無數剛剛對陳奕產生好感的路人,此刻都陷入了遲疑。
而那些早就看陳奕不爽的黑粉和“小仙女”們,更是如同找到了新的陣地,瞬間滿血復活。
“笑死,我就知道他不是什麼好東西!人品果然有問題!”
“剛有點名氣就不知道自己姓什麼了,這種人就該被封殺!”
“支援天恆娛樂維權!讓這種劣跡藝人付出代價!”
天恆娛樂的公關部門,顯然是此道高手。他們深知,即便有官媒背書,但“契約精神”和“藝人道德”同樣是普通人看重的東西。
只要抓住這一點,他們就能把水攪渾,讓陳奕從一個“為國獻歌的才子”,重新變成一個“人品有虧的爭議人物”。
電話鈴聲再次響起,這次是一個陌生的號碼。
陳奕接通,裡面傳來一箇中年男人油滑的聲音。
“陳奕先生,你好,我是天恆娛樂的法務部總監,姓李。”
“網上的宣告,想必你已經看到了。我司本不想把事情做得這麼絕,但你實在是……太不懂事了。”
李總監的語氣帶著一種施捨般的傲慢:“現在,我代表公司,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只要你立刻刪掉微博上那些對公司不利的言論,然後發文道歉,承認自己是一時衝動,公司可以既往不咎,那筆違約金,我們也可以商量著來,給你打個折。”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