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強者都更需要自己一個人待著,有些事情,還是得自己慢慢去消化。
就在這時,王喜棟終於從窪地的另一邊趕了過來。
他看到躺在地上的大孤豬,還有豬身上那些舊傷,眼睛一下子亮了起來,忍不住嘖嘖稱奇。
這頭重達700斤的大野豬,可比當初袁家兄弟捕獲的那頭大多了。
不過,王喜棟畢竟是跟著夏長海掏過熊倉的“老手”。
他可不像柳文山那樣,一看到什麼就急著表現自己。
他只是走上前去,推了推野豬,感受了一下它的重量,然後就恢復了平常的樣子。
直到他看到野豬那一對尖銳的獠牙時,才來了興致。
在冬季,野豬剛過完秋膘,又趕上繁衍的時期,這個時候它們的獠牙,是一年當中最鋒利、最亮眼的時候。
再加上這頭大孤豬體型巨大。
其他野豬的獠牙,最長也就七八厘米,可這頭野豬,僅僅是露在外面的部分,就長達四十厘米,看著特別嚇人!遠遠望去,就跟56式半自動步槍上的三稜軍刺差不多。
王喜棟伸手拍了拍野豬的獠牙,好傢伙,硬得很!
他心裡想著,要是把這獠牙拿回去掛在牆上,在家裡的地位不得一下子就提高了?一想到這兒,王喜棟就興奮得不行。
“老大,現在就開始處理這野豬嗎?”他已經有點等不及了。
夏長海示意他彆著急。
打獵是有規矩的,要是今天是王喜棟自己一個人圍獵這頭野豬,那他想怎麼處理都行。
但現在有外人一起參與,這獵物該怎麼處置,就不能全由他們自己決定了。
就算夏長海是這次狩獵的帶頭人,也得講道理。
這叫什麼?這就是尊重!
夏長海看過來的時候,柳文山眨了眨眼睛,沒明白他的意思。
旁邊的李旺看不下去了,說道:“你們自己商量,不用管我。”
夏長海點了點頭,這兩人一個是自己的親舅舅,一個是自己的姐夫,確實不用太見外。
嚴格算起來,他們都算是自家人。
這個時候,宋明遠也慢慢緩過神來了,只是他身上那股失落的勁兒,一時半會兒還沒完全消散。
“把豬心留給我就行。”
“行。”
這個要求真的不算高。
甚至可以說挺低的。
在那個時候,豬心可不是什麼稀罕的好東西。要是獵狗捕獲的獵物,開膛的時候,第一個就會把豬心、豬肝挑出來餵給獵狗。
獵狗就喜歡吃這兩樣。
見大家都沒有意見,夏長海轉頭對王喜棟說:“喜棟,動手吧。”
“明白!”
野豬這東西和魚有點像,個頭小的時候,肉比較鮮嫩,可長得越大,肉就越粗糙。
要是超過了一定的限度,那肉就難吃極了。
就拿這頭700斤的大野豬來說,夏長海光是聞了聞它的味道,就忍不住暗暗搖頭。
那氣味太沖了!
而且它絕大部分部位的肉,又老又柴!
要是有高壓鍋,再配上各種調料,說不定能做出美味的菜餚,和宴席上的菜有得一拼。
但在當時那個年代……
要是價格能便宜點,說不定還會有人願意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