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宋老七,比如何連建,他們都對雪狐念念不忘。
如果不是蕭凌的實力夠強,這兩人早就得手了。
轉眼間,便到了吃飯的時候,李婉娘除了蒸熟的白麵包,還特地煮了一隻山雞,香氣四溢。
在那個貧困、落後的時代,香料是非常稀缺的。
但這並沒有影響到肉的味道,只要加點鹽,就能讓肉變得美味無比。
蕭凌在山裡吃了一隻燒雞,並不覺得飢餓,所以晚餐的時候,他幾乎沒有碰一下,大部分都是留給家人的。
晚上,蕭凌就跑到了村子裡負責收購皮毛的張哥那裡。
張慶經營野生皮毛生意已經快二十年了。
他手上的皮毛少說也有幾百張了,也算是見多識廣了。
直到看到蕭凌手裡的雪狐皮,張慶才終於有了一種大開眼界的感覺。
“它的毛髮很新鮮,而且也沒有臭味,我想它死亡的時間,應該還不到半天。我給你剝皮的時候,還專門挑了個汗腺,沒想到你還知道這個!”
有沒有高手,一試就知道了。
張慶只是用手一碰,鼻子一嗅,便知道這是什麼東西。
就算是動物學家,也不一定能做到這一點。
“張叔,我就不客氣了,你想要什麼價錢?”
一說到正事,張慶臉上的笑意頓時消失不見,沉吟了下,他抬手打了個響指。
“看在老鄉的份上,就算是我老張對蕭家的關照吧,這樣吧。”
看到這一幕,蕭凌忍不住嗤笑一聲。
一頭雪狐崽子,一頭就能賺六七百塊錢,他卻把一頭成年的雪狐,當成了五百塊錢?
還能說是為了老蕭一家,俗話說的好,朋友才能大滿貫。
“張叔,那我就去隔壁村看看,附近幾個村子,可不是隻有你一個人在這裡擺攤。最多就是多花點錢,而且來回一次也花不了這麼多錢。”
張慶見生意要跑了,趕緊上前安慰蕭凌。
從一開始的蕭三公子,到如今的大侄兒,已經改成了大侄兒。
“我做生意也不是那麼好做的,我最多隻能多出一百塊錢,這個價錢很高了,足以讓你們一家人過上幾年的好日子。”
張慶本還想著能唬住蕭凌,誰知道對方拎著雪狐就跑了。
張慶心中大慌,連忙衝上去將蕭凌給攔了下來。
“喂喂喂,大外甥,你先等等,最多就是一百塊錢,就是這麼多錢。”
蕭凌的目光落在張慶的身上,淡淡說道。
“張叔,既然你這麼想要這張雪狐皮,我們就直說了。”
“這些皮毛如果製成裘皮外套,在城市裡至少能值個四位數,那就一千塊,我們各有收穫,如何?”
說到這裡,蕭凌又道:“如果你同意,那我們就交易,如果你不同意,那我馬上就離開。”
張慶聞言,臉上露出一絲苦澀之色,他經商這麼多年,還是第一次被一個少年耍得團團轉,心中對蕭凌的看法也發生了變化。
“你這人倒是挺會經商的,就按你說的辦,但大爺我還有一個條件,下次要是有好東西,一定要先來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