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參,也叫血參,是一種滋補氣血的藥材,在北方的山林中,有很多。
“一百塊!”金勇勝掏出一隻放在鼻子上嗅了嗅,然後用手指挖了挖,笑眯眯的回道。
“成交!”
金勇勝很乾脆地付錢,合上箱子,和蕭凌一起去隔壁的攤子。
“金哥,這東西能賣一百嗎?”
“對,市場上一公斤的血桑子價格在七十左右,在我們南方,人們最愛用這種血桑子泡水,一公斤能賣一百多。”
“等我找到了,就把它賣給你。”
這東西和人參不同,它的長勢很強,而且很多根都長在了一塊,就好像樹根一般。
“行,你要是有收穫,我全要了,八十一斤。”
蕭凌沒有購買任何東西,兩人在鬼市裡轉悠了整整一個小時。
一是價格不菲,二是蕭凌盤下了燕春樓,手頭上已經沒有多餘的錢了。
兩人回了鎮上,找了條街邊的小吃,金勇勝就提前走了,他說中午會回來。
蕭凌沒有浪費時間,先是修改了一下菜譜,然後買了一條三尺長的石碑,放在了“燕春閣”的門口。
這裡是縣裡最好的地段,對面就是供銷社,雖然現在才早上八點,但街道上卻是人來人往。
看到蕭凌在‘燕春閣’邊上立了一座石碑,又拿了一支碳毛筆坐在上面,頓時吸引了許多行人圍觀。
“怎麼回事?誰會在外面立個牌子?”
“高檔菜,而且數量有限,我昨日才得到訊息,這位叫做‘燕春閣’的主人,就是這個年輕人?”
“牡丹熊掌六人一桌,水煮飛龍五人一桌...”
“什麼叫先斬後奏,這也太奢侈了吧?”
燕春樓門口人山人海,不過大部分都是來看熱鬧的平民。
他們並不是“燕春閣”的客人,一般情況下,他們是絕對不會來這樣的高檔場所用餐的。
燕春樓雖然也來了不少客人,但卻沒有人來吃高檔的。
蕭凌粗略地計算了一遍,一張桌子的人均花費是7塊,刨去所有的費用,他還有2塊左右的盈利。
“老三,這可不是辦法,我們這裡一天最多也就賺三十來塊錢,什麼時候才能賺到錢?”
蕭順看著手中的賬簿,皺起了眉。
蕭凌也不擔心,他微笑著,看著來來往往的客人。
冷菜的價格上漲了三成,但是他們買單的時候卻一點也不在意。
而且還把菜給換了,客人們都很好奇,所以在上菜的時候,最多也就是嘲諷一下。
吃完午飯,蕭凌在食客離開後,回到小店門前,把石碑上的字跡重新修改了一遍。
“還剩三個牡丹熊掌?”
“還有兩個蒸騰魚?哪有人有那麼多錢,非要吃那麼多的東西?”
“果然是我們縣裡最有名的飯店,以後等我有錢了,一定要進去嚐嚐。”
“今晚我還要請大家吃飯,這隻熊爪子我要吃。”
到了晚上,梳洗完畢的金勇勝回來了,他直接來到前臺,給蕭凌遞了一個眼神。
“店長,這隻熊爪子我也要了吧?”
“抱歉,有一位顧客訂走了!”
蕭凌故作尷尬,很是合作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