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放的前一晚,他將所有積攢的零食都散了出去,他塞給梅謙卻是最多的。
旁人就算不滿,也不會說什麼。一是顧忌梅謙在這裡的“身份地位”。二來兩人平時就走得近,多給優待也算正常。
這時算晚上娛樂的時間,大家或者看電視打牌,或者湊在一起吃東西。
寧馳卻湊到看書的梅謙身旁,一副猶豫不安的樣子。
“怎麼?你還真不想離開?”梅謙瞥了對方一眼,笑著打趣。
“哥,我以前就喜歡你的小說,接觸這一個多月,我誰都不服,就服你。你就是我的偶像,我當你小弟咋樣?”寧馳開口就是一個馬屁。
“當我小弟?”梅謙面色古怪。還偶像,有混得這麼慘的偶像嗎?
他忙擺手拒絕:“別,我真不是盜墓賊,更不是黑澀會。”隨即垂眸,目中光芒一閃,而後做愁眉苦臉狀:“就我這情況,關個一年半載都算運氣好的。我自己還不知將來會去哪呢!”
寧馳睜大眼睛,小聲說道:“哥,如果我再找不到好工作,而您又出去了,就讓我跟著您混吧!”
梅謙合攏手裡的小說,鄭重地打量對方,然後笑了:“咱們幾次換監都在一起,說起來也挺有緣分。”低頭想了想,問:“你真想跟著我?”
“你要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絕不含糊。”寧馳一臉堅定地發誓。
梅謙:“你會開車麼?”
見對方忙不迭地點頭,才又道:“那行,正好我現在的助理是個小姑娘,有些事比較不方便。如果我近期出去了,你就給我做個助理吧!”
說罷,他重新翻開書,低頭閱讀,再不看對方一眼……
不得不說,寧馳的馬屁與梅謙自己的推斷不謀而合。
第三天,剛吃過早飯,看守所管教就送來了無罪釋放通知書。
這下,他終於不用拿奇怪的目光去看別人,反而坦然接受了室友們的羨慕和恭維祝賀。
完成一系列簽字,領取個人物品等流程,就這樣看似突然,實則必然,既沒經過法院宣判,又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梅謙脫下馬甲,挎著塞滿衣服的旅行包,悄無聲息地出了看守所大門。
也不知為何,原本以為的欣喜若狂並未在自己身上出現,門外沒有來接他的汽車,更沒有想象中與他針鋒相對的記者。
門口空蕩蕩,只有鋼鐵大門關閉的噪聲,與秋風捲起的紙片。
如果按影視劇的描述,這時就有種蕭瑟悲涼,茫然孤寂之感。
梅謙自失一笑,他知道,身陷囹圄整37天后,在邁出鐵門的那一刻,意味著他徹底擺脫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在沒有手銬的情況下,重新看到初秋的陽光,呼吸到自由的空氣,恍如隔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