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我是盜墓賊

第5章 看守所

可屁股底下還沒坐熱呢,之前押送他的兩個管教竟然又喊他。

梅謙厭煩地皺眉,不是吧?還來?

但出門的方向不是審訊室,問了才知道,竟然是自己律師到了。

可等他進了律師會見室,看到自己的辯護律師,立時無語。

“這可是刑事案件,你行嗎?”梅謙瞪著眼睛,看向對面的人

巧了,這也是熟人。

呂天路,曾代理他小說版權的律師,因為接觸得多,漸漸和他成了朋友,沒事兒也會湊在一起喝個酒什麼的。

“大哥你小瞧誰呢?我們事務所本來就代理刑事訴訟,搞版權只是副業好不?這不是因為你給的錢多嗎?”呂天路也是一副無語的樣子,頓了頓,又道:“看你的樣子,過得還不錯?”這純粹就是玩笑話了。

“別提了。”梅謙嘆氣。

“咳!”呂天路瞥了眼對面站著的管教,乾咳一聲,肅問道:“梅謙,你確定自己涉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嗎?”

“我是無辜的,警察那裡的證據只是巧合罷了。”梅謙也知這裡不是閒聊的地方,也正容回答。

呂天路又問了很多問題。

在對方的要求下,梅謙講述了自己被逮捕一直到現在的經歷。

確認他沒有遭到刑訊逼供,呂天路也放心地點點頭。

接著說明了所謂“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的司法解釋。

並告知,如果罪名落實,梅謙最高可能面臨無期徒刑。

不過梅謙倒是不擔心這些。

他坦然自己從未參與過違法犯罪活動,警方的證據並不充分。

他有信心自己會以清白人的身份離開這裡。

到最後,雙方的問題都問的差不多了,這場會面也即將結束。

可在離開之前,梅謙突然又開口:“毛毛怎麼樣了?”

呂天路一怔,才笑著回答:“她挺好啊!”

梅謙回頭認真看他,許久後,才皺眉,在管教的押送下離開。

毛毛就是他的小助理,是房東的女兒。

後來有錢買了新房,看她大學畢業後沒有理想的工作,就留在身邊當了個助理,這幾年兩人相處融洽,他一直拿對方當親妹妹看待的。

他總感覺呂天路的神情不對,自己被捕,身為助理的毛毛一定承擔了很大的壓力,不過呂天路說沒事,應該是不會有什麼大問題。

不過,昨天警察抓捕時動了槍,這丫頭該不會嚇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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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提審,一次會見,都花了很長的時間,不知不覺時間就混過去了。

這回沒有錯過飯點,但梅謙仍無胃口。

尤其看到那黏糊糊的米飯和白菜湯,更不想吃,勉強塞了兩口就放下了。

一直到牆上電視傳出聲音,監室中沒有任何人同他講話,將他當成個透明人。

梅謙也願意清淨,這樣更好,學著別人搬了小板凳,直挺挺地坐在上面,然後抬頭,觀看電視上的新聞節目。

作為一個資深網蟲,對電視節目一向無愛,加之心情不好,上面講的什麼內容看過就忘了。

只是,在新聞的後半段,唰唰閃現的閃光燈中出現了一道熟悉身影。

那倒黴蛋被好幾個警察簇擁押送進警車,後面一大堆敬業的記者尾隨追問。

靠,Nei不是自己麼?

也不知是誰的攝像機,照得可真清楚。

……知名作家梅謙涉嫌盜墓已被警方立案調查,目前案件仍在偵辦中……

註釋:

①、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暫時還沒有作出司法判決,用於暫時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機關。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監獄是關押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罪犯的場所。二者不能混為一談。

②、警方在辦案過程中可能需要前往看守所提審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以進一步調查案件事實、收集證據或核實相關情況。

③、在辦案期間,有權去看守所的人員只有辯護律師與辦案人員。為防止串供,家屬一般沒有權利直接去看守所探視涉案人員,助理毛毛更不在此列。別問為什麼不來看了,陰謀論認為有問題,她連親屬都不是,壓根進不去。

④、關於羈押期限。刑事拘留最長執行期限為37天。刑事拘留一般發生在辦案機關偵查期間。逮捕則是執行期限從批准逮捕之日起,直到判決生效之日止,或者在批准逮捕後變更強制措施之日止。

逮捕後的羈押期最長可以達到三個月,主角屬於前者,有嫌疑,但證據無法定罪。

在面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時,如果其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可以先行拘留。這一措施是為了確保案件的順利偵查和處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責任。

所以那一點證據其實不重要,關鍵是沒人知道他究竟是誰!

⑤、以上資訊來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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