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辟大明,從南洋建國開始

第83章 對農戶新的稅制

除了田賦外,還要交人頭稅和徭役。

丁稅(役銀),按成年男丁(16-60歲)徵收,形式包括,力役,就是無償為官府服勞役(修河、築城、運糧等)。

徭役一般可以透過交錢代替,但往往是強制交錢後還要服徭役。

一條鞭法後*,大部分徭役折銀併入田賦,按土地面積徵收。

除外還有地方附加稅。

如,耗羨(附加費),即為彌補糧食儲存、運輸損耗,額外多徵10%-20%的稅糧(後期演變為官吏盤剝手段)。

以及雜泛,即臨時攤派,如治河、修宮室的物料費、運費等,無固定標準。

還有徵糧解戶,農民需自費將稅糧運到指定倉庫(路途遠的耗費甚至超過稅額)。

其他的稅,還有不少的雜稅,甚至是隨時可能出現的新稅種。

總的來說,眾人以前交的稅大致就是,田賦(實物/銀)+人頭稅(力役/銀)+地方附加稅+臨時攤派。

表面稅率雖不高,但因吏治腐敗、稅制漏洞、土地兼併,戰亂等,實際負擔常超過收成的30%-50%。

如此,農戶想吃飽飯都難。

所以,當村長提及稅時,眾人反應才如此大。

“咳咳,不用驚慌,聽我說,這次總督府的稅收很輕。”

這話讓眾人又安靜下來。

村長繼續說道:“這次總督府對我們農戶收的稅,只有一種,交了這種稅,其他的稅都不用交了,像布匹,丁稅,徭役,攤派,加派等等都不用交了。

服徭役也沒有了,若是官府需要人做工,會給工錢的,也就是,以後不用服徭役了。

這是天大的好事啊!”

眾人聽的激動,有人大聲問:“村長,這是真的嗎?那我們要交的稅有多少?”

村長笑了笑,說道:“總督府給我們農戶的稅只有一個,那就是上交稻穀,只需要上交一年稻穀收成的一成,剩下的稻穀都是你們自己的。”

只交一成的稻穀,就這個?

眾人都不敢相信!

因為這稅收太低了。

十稅一,在華夏,那是不低的稅收。

但這是婆羅洲,是熱帶氣候,水稻一年種四季啊!

農戶,按一戶六人算,每人分三畝水田,一家六口就有十八畝水田。

每畝水田一季產量能達到五百斤稻穀,一年可種四季,就是兩千斤,即一噸。

那麼十八畝水田,一年可得十八噸稻穀。

十稅一,要交稅1.8噸,還剩餘十六噸多。

十六噸多的稻穀,以後都是這一家六口人的,多得根本吃不完的。

有人在盤算,一算就嚇一跳,驚道:“我算了算,我家六口人,十八畝水田,一年的稻穀收成,就算交了一成的稅,還剩十五六噸稻穀。

這,這也太多了啊!怎麼吃得完,放久了會壞掉的。”

跟著,有更多人反應過來,稍微一算,都是震驚。

“是啊,我家四口人,一年下來也能剩許多稻穀,根本吃不完,也沒地方放啊!”

“對啊,村長,這麼多稻穀,我們放哪裡啊,也容易壞,壞了多可惜!”

這大概就是幸福的煩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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