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寧卻突然動了,幾個箭步衝到一匹無主戰馬旁,抓住馬的韁繩,翻身上馬。
他左手控韁,右手依舊持弓,竟朝著逃跑的騎兵追了上去。
原本草原騎兵以為在馬背上方寧定然不如他們,哪裡想得到方寧的騎術精湛得彷彿是天生與馬匹一體。
方寧的身子隨著馬起伏,卻總能在顛簸中穩住準心,隨即發射的箭矢如附骨之疽,死死咬住逃兵。
一名騎兵回頭放箭,方寧頭都沒偏,一箭射斷對方的箭桿,第二箭緊隨其後,射穿了他的肩胛。
另一名騎兵想加速逃竄,方寧的箭卻像從虛空裡鑽出來,精準地釘進戰馬的後腿,馬失前蹄,將騎手甩進草叢。
原本的追擊徹底反轉。
一個人、一張弓,追得十餘名草原騎兵狼狽奔逃,馬蹄聲裡混著哭嚎與弓弦聲。
方寧的箭袋空了,他便俯身從戰死騎兵的箭袋裡抄箭,依舊百發百中。
聽從方寧的命令,帶著百人隊發狂奔跑的百夫長不跑了。
那百人隊每一個士兵也都不跑了。
他們都愣愣地站在原地,看著方寧大展神威,一個人射殺一個又一個的草原蠻子。
這還是人嗎?
怎麼可能會把箭射的這麼精準,怎麼可能射的這麼的遠?
一人殺三十騎兵,就跟老叟戲頑童一樣的輕鬆愉快,根本無法想象。
在那一刻,包括百夫長在內,所有人的眼睛裡都被方寧那飄逸的殺神形象佔據。
這才應該是軍中戰神應該有的樣子。
但只有方寧明白。
他此時能夠單憑一人之力追殺三十個草原騎兵,是因為自己出其不意之下先解決了三分之一,然後之後才是實力的對決。
如果對方是一百騎兵甚至是更多的話,那麼在拼殺之下,對方完全可以用人數上的優勢活活地累死自己。
畢竟,此時方寧已經感覺到了放箭的速度和精度越來越差,自己這具並沒有經過千錘百煉的軀體,很難承受超強強度的連續弓箭發射。
但,全殲三十個騎兵,還是小菜一碟。
當看到方寧將最後一個逃跑的草原騎兵射翻下馬之後,那個愣在了原地的百人隊發出了震天響的吶喊聲。
“方寧威武!!”
“方寧戰神!!”
“方寧牛掰!!”
方寧也沒想到自己竟然能夠全殲三十騎兵,畢竟一旦四散奔逃,他就算有三頭六臂也不能將所有的騎兵都幹掉。
方才深知兵貴神速的道理,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射殺最多的草原騎兵,趁著對方還在懵逼的狀態,大肆狙擊,才有瞭如今的效果。
方寧騎著馬回到了百人隊面前,勒住韁繩,吩咐道:“各位兄弟,現在我們要儘快向山地移動,遠離平地,不給敵人殺回馬槍的機會。”
“是!”
因為方才方寧展現出來的神勇,這支百人隊對方寧來說,充滿了敬畏,方寧的話,就是軍令。
於是,百人隊迅速移動,連戰場都沒有打掃,甚至沒有人質疑方寧為什麼不在這個時候清理戰場的戰利品。
而隨著百人隊終於完整地脫離開了平地,進入到了遠處的灌木叢後的山林,遠處又有煙塵騰起,分明是大批的騎兵戰馬賓士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