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長安最厲害的不是什麼武功招式,而是全然不顧一切的搏命拼殺。寧長安拼命只在最危險的關頭,而牛小蠻卻全然不同,和人一動起手來就完全瘋掉,完全的不要命。他嗜戰,天生為戰而生,一身神力無比驚人,拳法更是兇悍詭譎,所向無敵。
冷光閃爍的刀當頭劈下,刀很利、刀很快、刀也很準,一刀而下牛小蠻毫無意外的會被劈成兩半,橫死當場。
但是刀快,比刀更快的是牛小蠻的拳頭;刀準,比刀更準的還是牛小蠻的拳頭。牛小蠻要打一個人的鼻子就絕對不會打到那人的眼睛,他打中的絕對會是鼻子。
空嗵!
他要打這尊甲士的胸口心臟,這一拳就正好趕在刀落下之前驟然打在甲士胸前的雲紋鋼甲葉上。甲士雙眼中放出幽冷的光,似在冷笑,沒人能用拳頭打碎雲紋鋼甲。他手中的刀已落到牛小蠻的額頭,牛小蠻的拳頭卻已打完,然後身軀忽然詭異的扭曲,從他面前消失了。甲士身體晃了晃,向後退了一步,感覺好累,只揮了一刀就似已耗盡全身的力量,他實在好想休息,於是將刀插在地面,扶著刀,疲憊至極的閉上了眼睛。
他死了,心臟已被打碎,卻沒有明白過來,只是覺得好累。
牛小蠻大笑道:“雲紋鋼甲堅不可摧實在厲害,哥哥姐姐們小心!”牛小蠻試過的絕對沒有錯!有些東西看似很結實,牛小蠻的拳頭一試,卻像豆腐一樣,被打的稀爛。曾經江湖上有一個銅人魔,自稱不朽銅人,不知道練就了一門什麼功夫,全身的面板好若精銅,功力運轉,刀劍砍上去火花迸射,內氣打上去如泥牛入海,挑戰各個門派,鮮有人能破,名聲大噪,甚至於一度登上龍虎山,在上面打了三天三夜,最終安然無恙的下了山。不過最後卻遇到了牛小蠻,牛小蠻亂拳齊出,三五拳便將這不朽銅人打的全身破敗而死。
苗素衣叱吒一聲,手中一柄薔薇劍游龍迴環、寒光閃爍,以一人之力對上三尊黑甲士,憑藉精妙劍招,一時之間不落下風,身姿婉轉騰挪,飄然之間白色衣裙飄動,就好像一朵百合花,純潔、清香。
花上染血,敵人的血。白色的花,腥紅的血。紅與白的鮮明對比,顯出一種熾烈的絕美,好如盛放,奪目而驚豔。
苗素衣越來越有傳說中白蛇的那種動人心魄。
俠客,本就是從鮮血之中涅槃而出的一種高大象徵,苗素衣已有了那種氣魄。
粉色的劍,就像情人的雙唇,讓人沉迷到最美好的夢境之中,但那夢已不美好,因為情人劍已不像美人的紅唇,而是毒蛇的信子,那夢已成噩夢,是敵人鮮血染成的噩夢。
倘若天公大義、人間道理已不能為自己開啟一條路,那麼殺吧,以暴制暴、鋪一條血色的崎嶇之路,腳踩著黑暗陰森的地獄,仰望頭頂永恆光明、永恆完美的天國,要麼下地獄。要麼上天國。解脫的一刻未到,殺戮便永不停息,直到最終找到歸宿。
曾愛財真的很有財,他有財,所以他有一柄好刀,無數人辛辛苦苦賺一輩子錢也買不起的一口寶刀,一柄金絲大環刀。他很胖,所以他很慢,他慢但他的刀很好,他的刀法也很好,所以他殺的不慢。因為他一邊用碩大的金絲大環刀狠狠的砍殺,一邊打出一枚一枚的金錢鏢。他發鏢的速度太快了,而且很準,專打眼睛和咽喉。他的身上更不知道有多少的金錢鏢,他的錢袋不空,恐怕那鏢永遠也打不完。
沒辦法,他有錢,所以他就有無數的金錢鏢,他有金錢鏢在手就能用出通天金錢手。
一個浪子通常不怎麼有錢,所以他只能穿粗布短衣,腳踩著一雙草鞋,手中拿著一柄捲了刃口的朴刀。他人快,刀快,殺人更快。朴刀割開人的喉嚨,因為刀捲了刃口,所以那傷口翻開,就像爬著兩條血色的大蜈蚣,格外的觸目驚心。
他是一個浪子,一個跑得快、很沒錢卻活的很自在的浪子,他是鬼步浪子公孫尚義。
他殺人,只為除惡,有道有義。
但這一次他殺人,只為了情,為了兄弟情。但他不愧疚,因為他知道,有了情,才有了道和義。
他知道,人活著總要衝動幾回,犯一點錯。一個不犯錯的人,活著就像機械一般,也就沒有什麼意思了。
而她,一襲紅衣,惶似洞房裡的新娘。她總在犯錯,總在默默的受痛。她人美、氣質美、紅袖秘劍施展起來好像仙子起舞,更美。因為她已犯了太多的錯,她也覺得人生沒有什麼意思了,所以她希望自己不要再犯錯。她想和寧長安走,說什麼也不違揹他的心意了。哪怕他到頭來真的什麼也給不了她、哪怕她明明知道在他的心頭已有別的女人,但是她已不認為自己錯了。能夠為自己就像發了瘋一樣闖龍潭虎穴的人不多。
她就在寧長安的身邊,她已感到他就要徹底的瘋魔了。她知道他這一路走來,路並不好走。但是她終究不知道路不好走到了何種地步。只有曾愛財知道,而且他堅信,就算是大哥王千當也不可能就寧長安那樣步伐堅定的走過。一路上,寧長安殺了二十三人,二十三個別人要花幾萬兩銀子才請的動一尊的高手,真正的高手。
寧長安一直看著她。
血遠沒有她的身影來的豔麗、來的鮮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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