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隻佈滿老繭的大手沉甸甸的,帶著不容拒絕的力道。
“急啥?再坐會兒。”林山魁的聲音壓得很低,眼神卻格外認真。
他轉身走向土牆,伸手從掛著的一排布袋中取下最新的那個。
布袋上沾著斑駁的褐色痕跡,散發著一股淡淡的腥味。
他小心翼翼地解開繫繩,取出裡面那枚半乾的熊膽。
“這個你拿回去。”林山魁把熊膽往徐峰跟前一遞,粗糙的手指微微發顫,“那天要不是你及時出手,我這小命怕是早就交代在林子裡了。這熊膽,我受之有愧。”
徐峰沒有立即接過,而是盯著林山魁的臉看了半晌。屋外傳來幾聲犬吠,襯得屋裡更加安靜。
“山裡的規矩你忘了?山財不可獨享。”徐峰把熊膽推了回去,“再說了,我就是撿了個現成。”
“山財不可獨享”是獵人間世代相傳的鐵律。
按照規矩,不僅參與狩獵的人不能獨吞獵物,就是路上偶遇的路人,只要碰上了,見者有份。這跟“沿山打鳥,見者有份”是一個道理。
乍一聽似乎很不合理,但細想之下卻大有深意。
人人都想獨佔利益,眼紅嫉妒在所難免。若是獨吞,難免招人記恨,成為眾矢之的。
與其如此,不如主動分一杯羹,把可能招致嫉妒的獨佔之舉,化作結緣的人情。
受惠之人自會心存感激。在這獵戶聚居的山裡,若是有人知曉哪處有獵物,也會念著這份情誼提前告知。
長遠來看,反而能獵到更多好東西,賺回來的遠不止當初分出去的那些。
這樸實的規矩裡,蘊含的是世代山民處世為人的大智慧。
“熊瞎子送來的時候我仔細檢查過,”林山魁的聲音低沉而誠懇,“我打的那三槍都偏了要害,頂多就是擦破點皮肉。真正要了它命的,是兄弟你那一槍正中天靈蓋。”
他說著,用粗糙的手指點了點自己的太陽穴位置,“我林山魁打獵這麼多年,這點眼力還是有的。”
徐峰注意到林山魁說這話時,右手不自覺地撫過左臂上那道猙獰的傷疤——那是熊瞎子留下的記號。那道疤痕像條蜈蚣般蜿蜒扭曲。
“你也說過,山財不可獨享。”林山魁繼續道,聲音裡帶著不容置疑的堅決,“這熊膽我自己要是收下了,那不就是壞了規矩?更何況……”
他的聲音突然低了下來,“那天要不是你及時出現,我這條命就交代在那片林子裡了。
你不但救了我,還替我報了仇,我林山魁要是收了這熊膽,以後還怎麼在這山裡立足?”
徐峰沒有立即答話,他想起上一世聽說林山魁死訊時的情形——
那是在一個風雪交加的冬夜,獨自進山的林山魁再也沒能回來。
等村裡人找到他時,他已經被野獸啃得不成人形,身邊倒著一頭同樣死去的熊瞎子。
“林大哥,”徐峰重新坐回木凳上,語氣誠懇,“咱們也別推來推去了。你看這樣行不行——
這熊膽我先放你這兒保管。我帶著這麼金貴的東西實在不方便。放在地窨子也不安全。你幫我出手,賣的錢咱們對半分。”
林山魁剛要開口拒絕,徐峰已經搶先一步抬手製止:“林哥,你要是再推辭,那就是真不把我當兄弟了。”
說著,他露出一個狡黠的笑容,“再說了,我還指望著等你腿傷好了,帶我一塊去打獵呢。”
聽到這裡,林山魁終於繃不住了,黝黑的臉上露出無奈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