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之間,慘叫與咒罵聲交織成一片,一具具屍體倒在了血泊當中。
薛銀瓶暗暗點頭,她理解王愔之。
眼下這時候,出不得半點差池,俘虜留著,要派人看守,可本身人手就不多,萬一有疏忽,跑了幾個,會誤了大事。
殺俘雖不人道,卻不得不殺。
說到底,創業之初的第一桶金,幾乎沒有乾淨的。
不過她很滿意於王愔之的果決。
嗯!
這男人夠狠!
很符合她的胃口!
薛家人自出生起,就擔負有與諸胡作戰的使命,殺人對於她來說,屬實尋常。
“殺人的滋味如何?”
王愔之問道。
一名壯碩漢子舔了舔腥紅的嘴唇,獰笑道:“郎君,俺常來本來是殺豬的,人比豬好殺,刀子一捅就動不了啦,不象豬,捅它一刀還得摁著才行!”
“哈哈哈哈~~”
周圍一陣轟笑,有效沖淡了緊張的氣氛。
王愔之道:“王七,你帶些人把屍體扔溝裡,記得剪一把鬍子下來!”
“諾!”
王七招呼上人手,拖著一具具屍體,扔進了門外的壕溝。
王愔之收回目光,向薛安民拱手道:“我打算親自去捉拿司馬元顯,家裡就拜託給安民兄了!”
薛安民心裡有一種異樣的情緒滋生,畢竟以妻母託之,非經年好友難以信任,更何況這半年的相處,他對王愔之的秉性也瞭解的七七八八。
仗義疏財,待人以誠,果敢有謀,是個做大事的人物,值得深交。
“郎君放心便是,倘若事有不逮,愚兄亦會護著郎君妻母突出重圍!”
薛安民鄭重拱手。
“多謝安民兄!”
王愔之回了一禮。
王七捧著一把鬍鬚回來了,還有膠水,給王愔之粘在頜下,倒也有模有樣,然後幫他把明光鎧披上。
同行的有王六、趙大、李虎、薛雀兒帶領的十來名薛家少年,還有薛銀瓶及五隊鴛鴦陣,每個人都披了甲,扮作官軍。
除了必要的弓箭刀槍,腰側還掛著個鹿皮袋子,裡面有隔襠,放著一枚枚硫酸手雷。
這段時間以來,搓出了將近五千枚硫酸手雷,另還有濃硫酸十來罐。
一個鹿皮袋子,能放十枚硫酸手雷,原本厚實的鹿皮手套,也作了改進,改成輕薄的兔皮或狗皮手套。
對手感的影響大為降低。
“走!”
王愔之揮了揮手。
眾人魚貫而出。
薛銀瓶與他並轡而行,其餘人跟在後面。
從莊子到東府,並不太遠,很快的,就能看到東府大門敞開,門前橫七豎八擺放著拒馬鹿角,有一隊軍卒約百來人零零散散分佈在瓦當下,倚著樑柱,拄著長矛,還有人聊天。
王愔之直搖頭。
不過也不意外,朝廷中軍,多數來自於丹陽郡的良家子,按照戚繼光的選兵標準,是妥妥的油滑之徒。
譬如現代,燕京兵能打嗎?
丹陽郡在東晉的地位就相當於燕京及周邊地區。
這種人當兵只會把風氣帶壞。
更何況朝廷中軍是一個複雜的利益結合體。
護軍將軍由謝琰擔任,各級軍官也多是士族,底層平民即便立下天大的功勞,撐死一個幢主,再往上升,幾無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