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香港警務處總部大樓,氣氛莊重到有些壓抑。
能容納兩百人的階梯教室內,座無虛席。坐在這裡的,最低也是見習督察,更有不少是各區警署的總督察,甚至還有幾位高階警司。
他們或是被上級點名要求,或是純粹好奇,想來看看那個在電視上把法律玩弄於股掌之間的“狀棍”,到底能講出什麼花來。
前排,英籍高階警司菲利普斯抱著雙臂,一臉毫不掩飾的輕蔑。
他旁邊,華人警司李文斌則顯得氣定神閒,手指在腿上有節奏地敲擊著,目光平靜地注視著講臺。
當週凡在律政司官員和電視臺監製李國祥的陪同下走進教室時,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了過來。
他沒有像劇中一樣穿律師袍,而是一身剪裁合體的深灰色西裝,沒打領帶,襯衫領口的扣子解開一顆,既有幾分精英的嚴謹,又透著一絲不羈的隨性。
他不像一個演員,更不像一個來講課的顧問,反而像一個剛剛結束一場高風險庭辯,順路過來串門的頂級大狀。
“荒謬。”菲利普斯用只有李文斌能聽到的聲音低語,“讓一個戲子來給我們上課,這是警隊的恥辱。”
李文斌笑了笑,沒說話,只是做了個“請繼續”的手勢。
周凡站上講臺,沒有多餘的寒暄。他甚至沒看一眼李國祥遞過來的講稿,只是用目光緩緩掃過全場。
那一瞬間,教室內嘈雜的議論聲,竟不自覺地安靜了下來。
他的眼神,不是《法外柔情》裡何志峰的冰冷與邪氣,而是一種更深邃、更沉靜的東西。
彷彿能看穿每個人制服下的想法——懷疑、好奇、不屑、期待。
“各位阿Sir,Madam,下午好。”周凡的聲音透過麥克風,清晰地傳到每個角落,“我知道,很多人在想,一個演員,憑什麼站在這裡。”
臺下響起一陣壓抑的低笑。
“問得好。”周凡非但沒生氣,反而微微一笑,“因為演員和警察,在某種程度上,是同行。”
這句話,讓所有人都愣住了。
“警察辦案,是把零碎的線索,拼湊成一個完整的故事,這個故事,叫做真相。”
他頓了頓,繼續道,“而一個好的演員,是把一個虛構的故事,演繹得讓所有人都相信,它是真相。”
“我們都在追求可信度。你們用證據,我們用演技。但本質上,我們都在和人性打交道。”
菲利普斯冷哼一聲,顯然對這種偷換概念的說法不以為然。
周凡彷彿沒看到他的反應,自顧自地開啟了投影儀。
螢幕上出現的,不是任何法律條文,而是一張社會新聞的剪報。
“三個月前,尖沙咀發生一宗入室搶劫殺人案。
死者是一位獨居老人,家中價值二十萬的財物被劫,身中七刀死亡。警方在案發四十八小時後,抓獲嫌犯,一名有多次搶劫前科的古惑仔。
人證,是樓下看更的老伯,聲稱在案發時間段看到嫌犯形跡可疑地離開大廈。
物證,是在嫌犯家中搜出的部分贓物,以及一把與傷口吻合的匕首。嫌犯本人,也對罪行供認不諱。”
周凡的聲音平靜而客觀,像是在複述一個與己無關的案子。
臺下不少警官都點點頭,這個案子他們有印象,算是近期破得比較乾淨利落的一件大案,負責的O記(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還因此受到了嘉獎。
“一個完美的閉環,不是嗎?”周凡問道,“人證、物證、口供,三者齊全,證據鏈完整。不出意外,這位嫌犯會被判處終身監禁。”
他話鋒一轉,眼神陡然變得銳利起來,彷彿瞬間切換到了何志峰的模式。
“但如果,我是他的辯護律師。”
整個教室的空氣,彷彿在這一刻凝固了。
“首先,我會攻擊人證。”周凡的手指,在投影上點了點,“看更老伯,七十二歲,患有白內障和重度散光,這是他的體檢報告。
他看清三十米外的人臉的可能性有多大?更何況是在光線昏暗的樓道里。我會請眼科專家出庭,用一百種方式,來證明他的證詞,是不可靠的。”
“其次,物證。”他切換到下一張幻燈片,是贓物的照片,“部分贓物?為什麼只是部分?剩下的去哪了?警方沒有追查。那我是不是可以提出一個合理的懷疑:我的當事人,只是一個銷贓者,而不是行兇者?他因為害怕被控告銷贓而被迫承認了更嚴重的罪名。”
“那把刀呢?上面沒有我當事人的指紋。警方給出的解釋是,他戴了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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