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黑太子

第55章 撲殺蝗蟲

這事最好就不要摻和了,沒人能證明陳必謙是個清清白白的清官,一旦東廠和錦衣衛將抄家的財產公知於眾,數額較低還算好辦,若是相反,那就保不齊成為第二個“黃豆公”了。

《大明律》規定官員貪墨可是要被剝皮實草的,這是太祖皇帝定下的規矩,連胡惟庸、李善長這樣的股肱之臣都未能全身而退……

他陳必謙膽敢在朝會上跟太子作對,這要是被小太子抓住了把柄,那還不是被往死裡收拾?

陳必謙既無勳貴之爵位,又無外戚之關係,僅憑東林身份,反正這幫大臣是不看好他能鹹魚翻身。

“山東巡撫顏繼祖何在?”

今兒個朝會就從昨天的事情開始吧,這是朱慈烺昨天在蹬景山的時候,忽然想起來的。

“臣在!”

顏繼祖被第一個點名,心裡“咯噔”一下,按理說應該說說陳必謙的事,他被太子拎出來,頓時心裡產生了一種不祥的預感,難不成太子事後反悔?自己該不會這麼快就被重新下獄了吧?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現在都站在大殿上了,想縮頭都晚了。

朱慈烺慢條斯理地將自己的所感和盤托出:“昨個下午退朝之後,本宮去煤山散心,不經意間想起愛卿在朝會上提及蝗災之事,本宮心中很是不解,既然蝗蟲危害莊稼,所過之處。作物盡沒,為何山東地方官員不組織百姓撲殺蝗蟲呢?再者說蝗蟲也是食物,最起碼比吃草根樹皮強得多吧?”

你們這群廢物,除了伸手向老子要銀子,還有多大作為?

江河決堤要銀子!

田地乾旱要銀子!

連特麼蝗軍來了也找老子要銀子!

想起這事都可氣,你們就瞪眼看著蝗蟲把莊稼都給吃光?

一聽說是這事,不是自己要被重新抓回去,顏繼祖不由內心大定,飛快地組織了一下措辭,旋即解釋道:“啟稟殿下,此事微臣略知一二。其一,蝗蟲蟲卵於大旱之後孵化,瞬即動輒數以萬億計,如此驚天數量,百姓撲殺極為困難。其二,蝗蟲乃是飛蝗,從天而來,從天而去,各地即便提前得知他地訊息,面對轉瞬即至的飛蝗大軍也往往是措手不及。其三,百姓中仍然有很多人信奉蝗蟲乃是神蟲,乃是攜帶天威而來,黎民若是有意冒犯,則會遭到嚴厲的報應。其四,即便有百姓膽大敢食蝗蟲,珉間也有食蝗或腹脹而死的傳言。其五,蝗蟲之蝗與皇帝是皇乃是同音……”

說到最後,顏繼祖故意留了半句,意思已經很明確了,想必太子與群臣們應該都明白。

“愛卿的意思是,吃蝗蟲就是在吃皇帝?”

朱慈烺直接把話挑明,反正吃蟲子不怕事大,再說有關係那位還在乾清宮裡躺著呢。

“微臣有罪!”

顏繼祖可不敢再搭茬了,一句話說錯,保不齊就落得陳必謙的下場,最好的也是被致仕。

“如此斷章取義,咬文嚼字,真乃滑天下之大稽也!敢問諸位愛卿,哪位沒吃過人參?照他們的意思,吃人參就是在吃人嘍?”

每朝都有規定的忌諱,譬如百姓的名字不能與皇帝的名字同音,更不得同字。然後是朝代年號、天子喜好,凡是被劃為禁區的內容,百姓都不得擅用。

不過在蝗蟲的問題上,歷朝明君基本上都對此事是比較開明的,據說唐太宗還在鬧蝗災的時候,親口試吃的幾隻,並且邊吃邊責問自己嘴裡的東西,為何要與珉爭食?

被太子這麼一問,諸臣均保持緘默,等太子下一步的說辭,免得幫助別人投石問路,大家又不啥,明顯吸取了昨兒個的經驗教訓,被太子問晚餐菜譜,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見到沒人接著往下說,朱慈烺心裡也猜出了大概,不動聲色地說道:“顏愛卿所言之後三條乃是以訛傳訛之謬論,其目的便是謠言四起,讓災民失去抗災自救之信心,使其被別有用心的反賊所利用。只要朝廷下令各地進剿蝗蟲,必定將子虛烏有的流言擊得粉碎!而第一和第二條,本宮也有對策。其一,臨近地縣在得知蝗災情況後,須令百姓提前收割莊稼,雖有損失,可總比辛辛苦苦才養大的五穀都餵了蟲子要好。其二,點燃收割之後莊稼的秸稈,形成防蟲隔離帶,用大火和濃煙阻斷蝗蟲的進攻路線。其三,每家每戶都要行動起來,凡是還能走路的人,都要下到田間地頭,抓捕蝗蟲。本宮自仙界歸來,已經獲得此蟲之機密。此蟲營養豐富,五隻蝗蟲體內的養分便相當於一枚雞蛋,貧苦百姓吃不起雞蛋,難道還吃不起不花錢的烤蝗蟲?至於食蝗腹脹而死……哈哈哈哈!那一定是吃得太多,撐死的!”

朱慈烺小的時候就吃過這東西,烤好的話,也不算難吃,只不過外觀很讓人範圍而已,烤蝗蟲唯一的缺點也就僅此而已,這東西又沒什麼毒素,如果真有,那就說明地頭被人下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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