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明摸魚的日子

第48章 韓七

遠遠的看到穿著官服的鄭雄往玻璃廠的方向走來,直到近前。站出來一個領頭的軍官,問道。

“你是何人,來這玻璃廠有什麼事。”

“本官惠民藥局提領鄭雄,這玻璃廠是我惠民藥局的下屬機構,我過來看看。”

聽到是鄭雄當面,四周的軍人都肅然起敬,酒精消毒對軍隊來說已經成了常備物品,這段時間以來,不知道多少因為各種原因造成外傷感染的軍人為此保住了命,所以鄭雄的大名在一眾軍人的心裡還是有點地位的。

聽到對面的是鄭雄,為首的軍官神態中有些恭敬。

“原來是鄭大人,不知可有憑信。”

這個倒是有點難辦,自己的地盤一直是刷臉的,沒誰會找自己要憑信,如今要憑信哪裡有。

“憑信沒帶,要不你去裡面叫幾個人出來,都是認識我的。”

“那請大人稍等。”

回了一句,就有人去了裡面。

“對了,還不知道將軍名諱,陛下叫本官負責你們的錢糧,你們來了多少人,本官每月大概要付多少錢糧。”

“鄭大人,將軍一詞在下可擔不起,本官韓七,得蒙陛下隆恩,讓我做了一名副千戶,如今領了五個百戶過來鎮守,錢糧大概每人每月一石的糧食。”

朱元璋在佔有江南地區後開始整編軍隊,規定每10個士兵組成1個“小旗”,5個小旗組成1個“總旗”,兩個總旗組成1個百戶,10個百戶組成千戶,5個千戶設1指揮。

建立明朝後根據劉基的“軍衛法”建議,各省設都指揮使統轄駐軍,以下分設衛、所。每衛編制5600人,設定指揮;衛下轄5個千戶所,每所1112人,設千戶;千戶下轄10個百戶所,每所112人,設百戶;百戶下轄2總旗;總旗下轄5小旗。

五百人的隊伍,老朱也就隨口按照宋朝的說法,以營代替了。

明初的軍餉包括供給軍士全家人的“月糧”和單獨在軍事行動時發放給軍士本人的“行糧”,騎兵(馬軍)的月糧定額是二石,普通軍士的月糧定額是一石,有家室的發放鹽二斤,無家室的發鹽一斤,軍馬每日給豆三升,草料十五斤。被判戍邊的罪犯(恩軍)視家人數量供給月糧,四口以上每月一石,三口以下每月六鬥,沒有家室的每月四鬥。行糧是沒有定額的,視作戰、操備、修邊、防秋等軍事行動的行程計算支取。這些軍餉折成白銀就是明朝衛所兵的餉銀,一直延續到明末為止,摺合大概每月四五錢白銀左右。

這個工資比鄭雄發出去的工資都要少,惠民藥局的平均工資都在五六百文。五百人的隊伍還好,不是後面三千營的那種大營,每個月也就三百貫左右的支出,武官的工資也佔了一部分,別看只是一個副千戶,卻也是正六品的武官了。這些以玻璃廠現階段的利潤是能支撐的起的,老朱肯定也對玻璃廠的利潤有了解,沒有為難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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