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開始因為分田到戶,戶籍在農村就能分到田,不種的話可以租給同村人種,所以賈張氏可以在城裡住著,什麼活都不用幹,每年都能收穫一定糧食。
但後來不是土地收歸集體了嗎?
吃大食堂,賈張氏特地跑回去,胡吃海喝了好幾個月,直到大食堂解散。
再然後就是按勞分配了。
理論上是人七勞三,農村人糧食每年也是有定量的,人七指的是,定量的七成算是基本口糧,不能短,剩下的三成根據工分來,分糧時工分夠才能給。
按照這個理論來算,即便賈張氏什麼活不幹,也應該能拿到人七的那份。
但都說了是理論。
現如今糧食緊缺,她什麼都不幹就能得到七成的基本口糧,村裡其他人怎麼可能會同意,而且這麼做也容易滋生出懶漢,所以很多大隊會有限制條件。
不勞動者不得食,不分糧。
就是說不幹活的,人七也沒有。
這一條同樣還有限制條款,那就是沒有勞動能力的不算,也就是五歲以下的孩子和七十歲以上的老人,或者身體有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放寬。
只要稍微做點力所能及的,工分不是零,就還按人七的標準給基本口糧。
而賈張氏和秦淮茹顯然不是喪失勞動能力的人,至於秦淮茹的兩孩子,他們雖然是農村戶口,但是小秦大隊因為不想將自家大隊口糧分給外嫁女的外姓孩子,壓根沒接納他們,賈張氏所在大隊更不可能接納,兩個大隊互相推脫。
至今都還沒有徹底落戶。
自然同樣沒有人七的那一份。
這種情況下,最好的解決辦法其實就是她們回自己的戶籍所在地,下地幹活掙工分。把孩子也帶著,磨一磨,送送禮,不管落戶到哪個大隊,只要落好了戶,多少能分些糧食,口糧寬裕點。
但奈何她們不願意啊!
“老太太,您又不是不知道,一年前我就跟東旭提過,結果賈張氏哭天搶地的說兒子不孝,要把她給攆回鄉下。
還說我挑撥他們母子關係。
別人做母親是千方百計為孩子。
她,唉,我都不知道說什麼……”
“至於讓秦淮茹帶孩子回鄉下,他們夫妻兩個常年分居,總不是回事!”
易中海只能繼續苦笑。
然後也不再繞彎子,當即直言道:
“老太太,我的想法是,能不能請李家的李後希幫忙去打些獵物,用那些獵物想辦法給秦淮茹換個工作崗位,不管什麼工作崗位,只要是個工作就行。
有工作,她就有了接收單位。
可以把戶口遷過來,連帶她兩個孩子和肚子裡懷著的那個都可以遷過來。
這麼一來東旭壓力就小多了。
只有賈張氏沒有定量。”
“我聽說周主任願意直接給個採購部門的正式工位置給李後希,只是李後希她沒要,可見只要有足夠獵物,很多條件都是可以談的,工作也是如此。”
不得不說,易中海想的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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